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导读: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但国际通行的主要有比例分摊责任制和限额责任制。
1、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如被保险人向甲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为36万元,向乙保险公司投保24万元,两家公司的总保险金额超过了其实际价值.对于损失9万元的分摊,甲公司承担占其总保险金额的五分之三责任,即5.4万元;乙公司则承担其占总保险金额五分之二的责任,即3.6万元.两家公司赔偿总额与实际损失相当,没有任何额外利益,贯彻了损害补偿原则.
2、独立责任制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甲公司保险金额为36万元,乙公司保险金额为24万元,如若损失为30万元.则甲公司如需独自面对该损失,其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30万元,而乙公司如独自承担该损失的最高赔偿限额是24万元.这样甲公司就应承担九分之五的份额,即16.67万元;乙公司应承担九分之四的责任,即13.33万元.
3、顺序责任制
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依次类推,直至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全部赔偿的方法。这是依承保的先后顺序进行分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