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费率
导读: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及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及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算。
安装工程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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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险费率(‰) |
安装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
农机工业 |
2.5---2.8 |
机械工业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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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器工业 |
2.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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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工业 |
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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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 |
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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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业 |
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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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工业(冶金) |
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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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10万KW以下) |
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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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站(10万KW以下) |
3.8---5.5 |
*以上为三个月内的试车期费率,超过则在原基础上加收10%-25%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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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用机器设备、工具部分 (年度费率) |
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 |
9.0---14.0 |
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拖拽设备、铲车、特种车辆 |
8.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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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种安装用工具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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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保证期 (一次性费率) |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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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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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费率) |
有累计总赔偿限额者为总赔偿限额的2.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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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累计总赔偿限额者为总赔偿限额的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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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
如无特别危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加费0.2‰ |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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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险费率(‰) |
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
住宅大楼 |
1.4---1.8 |
综合性大楼 |
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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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办公大楼 |
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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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医院、学校大楼 |
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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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及普通厂房 |
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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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
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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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 |
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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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坝、隧道、桥梁、管道 |
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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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机器、设备部分 (年度费率) |
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 |
9.0---14.0 |
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拖拽设备、铲车、特种车辆 |
8.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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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各种施工机具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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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保证期 (一次性费率) |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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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