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多方寻求“补血”渠道
优先股或成新宠
尽管发行规模创了新高,不过注意到,人保财险和新华保险此次的发行规模实际上被打了“折扣”,或许预示着发债规模已达上限,亟需寻求新的补血渠道。
人保财险的批文中显示,该公司“应当在2014年9月28日赎回2009年发行的5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之后,方可使用本次批准的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额度”。这也就是说,人保财险必须先提前5年还掉2009年发行的50亿元10年期次级债后方可此次发行80亿元的次级债,折算一下,也就是只补充了30亿元的资金。而在2013年2月1日,新华保险曾召开董事会,宣布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计划发行5年期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此次保监会批复的仅为40亿元,也较原计划减少了10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人保财险先还旧债才能发行新债也是监管的红线要求,长久以来,次级债一直是险企最偏爱的资本金补充方式之一,不过根据监管要求,次级债发行有限额: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的额度不能超过保险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
人保财险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次级债高达195.62亿元,而净资产则为575.04亿元。如果再加上此次发行的80亿元次级债,总额将达到275.62亿元,这将直逼50%的红线。而新华保险如果此次发行50亿元,按其2013年净资产计算,也有可能越过监管红线。
了解到,在发债受限的情况下,险企或将采用发行优先股的方式补充实际资本。根据保监会9月17日下发的“意见稿”,险企发行优先股需满足一定门槛,如开业满三年,上一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4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00%以上,并要求公司制订完整的三年资本规划。保监会还为优先股发行设上下限,如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优先股募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等。优先股必须在发行五年后才可赎回。
“目前,中小险企增资方式有限,而股东实力又悬殊,优先股发行可以缓解股东的经济压力。”一位小险企人士分析,通过发行优先股,既可以满足融资需求,也不会影响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大险企通过IPO、公开增发股票等方式相比,中小险企的融资受限更多,这些公司对优先股这一融资方式表现得更积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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