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落地 保险业转型升级蓝图出炉
导读:昨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也意味着保险业将迎来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这个被业内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的意见,已不再是狭义上的行业概念,高度关注民生成意见的最大亮点,并将会越来越与民生各个领域紧密相连,影响每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
吃住行
试点食品安全等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说,对我国目前实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车主们都很熟悉。强制险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也有利于管理风险。
此外,在车险领域,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稳步推进,这也意味着车险价格将越来越与市场挂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物流保险”“演艺责任险”等新险种也会得到国家更多的鼓励,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
养老
“减税养老”将试点
商业保险是养老金字塔中的塔尖,主要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当前,我国老龄化高峰的到来,挑战着我国尚不健全的养老体系,而在这一领域商业保险恰恰可以大有所为。
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减税养老”将正式实现。
税务专家介绍,“减税养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缴税,而是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推迟缴税,是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
医疗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运用市场化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这已经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11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5个省份144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已经覆盖城乡居民3.6亿人,显著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疗领域,这种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更多。根据意见,将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对百姓而言,政府更多购买医疗服务,也意味着老百姓医疗保障标准和水平将有望提高,这对于大病的救治尤其有益。
巨灾
建立巨大保险基金
刚刚发生的云南鲁甸地震提醒巨灾保险制度要加快建立。在国际上,巨灾商业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至40%,我国还不到1%。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