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货车面包车相撞致8人遇难 保险公司应赔偿哪些费用?
导读:8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姜家屯附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微型面包车和一辆货车相撞,面包车上8人当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面对屡见报端的交通事故,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赔偿哪些费用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哪些费用呢?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最后,保险之家_沃保网专家特别提醒,为了安全出行,个人或者家庭最好先购买一份合适的人身意外保险。比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的“私家车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其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驾驶或乘坐的在该保险单中载明的自有家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倾覆、自燃、爆炸或被空中运行物体击中,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烫伤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此外,如果在为自己投保后,不要忘记将保险公司名称、保单号码等信息告知家人,只有这样,投保的目的才能顺利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