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怎样的保险公司
近日有报道称,紫金财险、百年人寿两家公司相继收到保监会原则性同意筹建的批复,与此同时,还有十几家保险公司正在等候递交牌照或批筹牌照。相信,这支生力军进入保险市场只是时间问题。保监会重新开启保险市场准入的大门,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加快做大做强我国保险业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吸收社会各界资本进入保险市场,降低市场集中度,增强竞争性的目的。然而,中国目前的保险业是否真的需要如此多的市场主体呢?
首先,笔者认为我国市场上最紧迫需要的是能在某一个领域内专业经营的保险公司,而不是清一色大而全的综合性公司。保险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供给的产品越专业化,越能提高保险经营的技术以及创新能力,适应市场的需求。反观众多等待批复的公司,经营领域大都定位在寿险、财险的大框架内,实行综合经营。根据以往的情况,新晋公司展业之初为争夺市场占有率,几乎都是对已有公司产品的简单复制、低价销售,以及经营理念的机械追随,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这种粗放的竞争最终使新公司难以战胜市场在位者,对自身乃至我国保险业的长远发展不利。
保险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契合点就是发展农业保险,创新各种责任保险以及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建设。这些事业若完全由在综合性领域经营已比较成熟的险商来做,难免会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持以及人才配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也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开展。而政策若积极引导社会生产资本投入到上述领域的专门化经营中,则既会使新晋保险公司定位新的业务增长点,迅速拓展市场,又会促使保险主体在各自领域精耕细作,提高经营技术,优化市场结构。
其次,我国现有的各种社会资源难以强有力地支撑大量保险市场主体的高速发展。一方面,面临保险人才匮乏的瓶颈。回顾保险业发展的历程,几乎每一次市场的扩容都伴随着从业人员的大规模无序流动。新公司成立的第一件事便是招兵买马,老公司中优秀的从业人员往往成为其首先考虑的对象。保险业相互挖角、集体跳槽的现象屡见不鲜,打乱了正常的运行秩序,破坏了诚信的市场环境,也削弱了企业文化认同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的有效需求难以在短时间内显著扩大。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有待提高,居民的购买力水平较低,保险意识尚需加强,保险产品需求弹性在短期内较小。市场需求存量小,增量有限,势必导致部分保险公司难为无米之炊。在缺乏制度化的市场退出机制的情况下,最终损害的是投保人的利益。
再次,我国保险市场集中度高,影响竞争的效率,固然有其不合理的一面,但几家国字号保险巨头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却是有其国情的必要性。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能够实施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其特点之一。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的。国字号保险公司保持竞争优势,有利于国家宏观政策的推行,体现国家控制力。以今年南方的雨雪灾害为例,监管部门可以使令国有保险公司加大赔付力度,却不能强迫其他的公众股份公司不计成本开展理赔工作。国有保险公司不仅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它们还具有一层宏观政策先导者的身份。保险业竞争固然要加强,但却不能以大力削弱国有保险公司市场地位为政策出发点。
最后,我们要谨慎看待保险业的机遇与风险。截至2007年底,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3万亿元,虽然与银行的52万亿元相比微不足道,但是其巨大的现金流、高启的投资收益率却吸引了众多资本逐利。然而根据中金预测,今年保险业收益率或将减半,一季度表现糟糕的资本市场更应引起我们的警惕,保险业并不是超然物上的世外桃源。针对保险的风险杠杆特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各路资本应慎言“入市”,而监管机关也应慎言“准入”,使保险业的发展不仅仅停留在量上,更能在质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