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如何防止第三方理财的陷阱
导读:近日,一则“帕拉迪集团资金链断裂,总裁陈若彬携款潜逃”的消息再次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销售乱象问题推向风口浪尖。针对此问题,业内人士提醒,为防止投保人被骗,投保人在投保时需查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致电保险公司核实。如遇借保险机构或产品名义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者,请拨打12378举报。
第三方理财在国内发展良莠不齐
什么是第三方理财?第三方理财本来是指那些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一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作为独立机构的第三方理财,不代表基金公司、银行或者保险公司,而是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的需求,通过科学的方式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
目前,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业务包括P2P、基金、信托、有限合伙及资管产品等,每类业务的年化收益率也不同。其中,投资起点低、投资期限灵活的P2P最受投资者青睐,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5.5%-18%之间不等,而基金、信托等产品收益率普遍在10%左右。
但据记者了解,此种业务发源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香港十年前才起步,近年来开始出现于北京、上海及沿海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但由于发展迅猛,这种在欧美发展了多年的理财模式在国内却良莠不齐。有些吸引不少消费者把低风险的存款取出、把保险退保,转投“收益诱人”的第三方理财产品在销售中往往一味强调收益,隐瞒风险。不少第三方理财产品甚至未经登记和风险评估,仅靠夸大投资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这些公司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后,将让不少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某些第三方理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甚至高薪挖走金融从业人员,出现了冒用正规金融单位的名号,假托合作之名,利用投资者对该机构品牌的信任,达到销售目的,最终给投资者和相关机构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对此,6月底,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其业务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类理财产品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行为。
树立防范意识甄别第三方理财
据记者了解,如今市场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多以“理财顾问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或者是“财富管理中心”的名义运作,具体又分为两种模式,第一是只提供理财咨询,其二是既可提供咨询也可代客理财。由于我国没有对应的法律部门或者法规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管,因此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想的问题。
“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人员私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直接的损失不仅在于客户为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而退保产生的经济损失,更在于公司品牌声誉的损失。”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因此,为保证公司永续经营发展的需要,除严格执行保监会监管要求外,还要求险企自律。
如何防止第三方理财的陷阱问题?对此,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目前第三方理财潜在风险很高,消费者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能力尚不到位,因此自身要有防范意识。据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这是投资的基本规律。如果遇到一个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远远高于定期保险投资工具,购买门槛又很低,且销售人员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时消费者就要小心了,避免掉入“财富管理”陷阱。
与此同时,消费者遇到类似事件还应考察所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和销售人员的资质。如,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员的代理权限是保险产品,对于近年来在第三方理财机构热销,同时也引发不少纠纷的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理财产品等是无权销售的。若有人以保险公司的名义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那么消费者只需致电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即可核实销售人员的身份和产品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