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坠入废弃蓄水池 是否应获得保险理赔?
【编者按】今年年初,李尧12岁的儿子小良在家附近玩耍时,不慎坠入井盖破损的废弃蓄水池,生命垂危,做了脾切除和开颅手术,共花费11万余元,后被鉴定为六级伤残。蓄水池所属的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小良医疗费3万余元。
事发前3个月,小良通过就读的小学统一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投保,保险期截止到今年8月底。
事发后,李尧向该保险公司报险。在核算理赔金额时,保险公司将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医疗费4.5万元扣除。该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规定,应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
针对小良坠井事件,长沙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副处长汤炜指出,保险公司是在滥用“损失补偿原则”规避自己的责任。法律明确规定,“损失补偿原则”是适用于财产保险的一项重要原则,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男童坠入蓄水池受重伤
今年1月9日下午5时许,年近12岁的小良和同学在家附近玩耍,不慎坠入一个深达6米井盖破损的废弃蓄水池。
经长沙市中心医院诊断,小良有多处粉碎性骨折,脾破裂且盆腹腔积血,伤势十分严重,需立即手术。经过医生抢救,小良做了脾切除手术,被送到重症病房观察。医生告诉李尧,小良头颅中有碎骨,建议尽早做开颅手术。李尧迅速将孩子转到湘雅医院做开颅手术,其妻姜银花则找亲戚四处筹钱。
一个月后,小良终于出院,先后共耗费治疗费用11万余元。
8月底,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法医鉴定,小良为六级伤残。
李尧本是湖南宁乡县人,十年前,为了挣钱给两个儿子上学,他和妻子来长沙城区打工。其间,他们一直租住在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宿舍。
据知,该蓄水池是原长沙机床厂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修建的蓄水设备。3年前,因长沙市水网改造,该蓄水池停止使用。
“该蓄水池存续年代久远,没有进行有效维护,出事前,蓄水池盖板已有几块脱落。”回忆那幕场景,李尧红了眼眶。
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李尧夫妇找到废弃蓄水池所属的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索赔,公司垫付了小良医疗费4.5万元。
在姜银花看来,好端端的孩子跌入蓄水池受伤,该公司应该担全责。双方因赔偿费用起争执,李尧夫妇一纸诉状将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
2013年4月15日,天心区法院判决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小良医疗费为32753.31元,其余多支付的12246.68元在小良另行主张其他损失时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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