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宝马”被暴雨淹 应该谁来赔偿?
【编者按】爱车停在自家小区地下车库被暴雨淹没导致损毁,保险公司理赔后向小区物业行使代位求偿权,然而事发时地下车库尚未正式启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爱车被淹请求赔偿
2011年6月,项海阳完成了新房的装修,欢欢喜喜地住进了上海浦东周浦镇上的某新建高档住宅小区,而他平日的座驾——一辆宝马车也自然停在了小区的地下车库。由于当时小区刚刚建成,大部分房屋尚未完成装修,小区内的绿化带、地下车库自动停车计费系统等配套设施也都尚未完工,因此小区的地下车库当时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项海阳心想既然自驾小区大门有保安看管,小区停车库也应该是安全的,况且在这段过渡期内还可以免缴停车费,所以他非但没察觉爱车的停放风险,反而还觉得捡了个便宜。
然而一个多月后的一场台风导致的强降雨,让项海阳后悔不已,大喊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原来刚刚造好的地下车库排水不畅,严重积水,导致自己3年前花38万余元买来的宝马车被雨水浸淹,造成严重损坏。在保险公司前来定损后,确定车辆全损,并向项海阳支付了保险理赔款21万余元。
物业有责代位追偿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项海阳的爱车是停在自家地下停车库的时候被淹的。保险公司认为,正是由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既没有在停车库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前禁止车辆进入,也没有及时警告或提醒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库的车主将车移出,当暴雨来袭时,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疏导,导致地下车库严重积水,最终使得项海阳爱车的损毁。
因此保险公司在完成理赔后便行使代位求偿权,将项海阳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和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因为该小区的停车库由该开发商建造,其应对停车库排水系统的缺陷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该停车库又由该物业公司实际管理,其未能应采取切实措施为停车库内停放的车辆提供安全的环境,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据此,保险公司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承保的车损险损失共计213600元。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