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点燃”新型城镇化点燃“星星之火”
【编者按】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换句话说,新型城镇化不仅需要相关基础设施的“硬件”支撑,也需要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软件”保障,这些恰恰既是保险业的服务主旨,也是保险资金青睐的投资领域。
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保险在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保体系、提高保障水平、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然而在通往城镇化的路径中,无论是保险业优势的发挥,还是保险市场潜力的释放,都需要政府、企业和媒体等共同努力,去探索和发现那些率先“点燃”新型城镇化的“星星之火”,从而为城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积累经验、提供脚本。带着这样的使命与期许,走进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两年有余的福建省,深入南平、龙岩古田、泉州晋江等地进行了解。
“福建省政府从2010年开始选择两批43个重点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实行财政经济优惠政策。”据福建保监局局长王小平介绍,经过两年多的发展,福建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43个试点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化步伐加快,镇容镇貌明显改善,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于保险业而言,无论是南平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还是龙岩“三农”综合保险示范区的建设经验、深化大病保险保障的“晋江模式”、针对“新泉州人”开展的外来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等,都为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了有益尝试。
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公众责任险撑起“保护伞”
“南平市地处武夷山脉东南侧,中小河流密布全市,常因西南暖湿气流与北方南下的冷气流在武夷山脉持续交绥形成静止锋,在境内往往产生范围广、历时长的大暴雨,因而洪涝灾害频繁,可以说是"大灾三六九,小灾天天有"。”谈及南平市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南平市民政局局长黄光炎说,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经济补偿制度,不仅有利于弥补现行民政救灾标准的不足,而且能提升财政资金的救助效用,既有利于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的管理效能。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之所以能够得到南平市政府的青睐,除了这一险种能够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与作用外,更易启动的灾后理赔机制以及迅捷的理赔服务也为农民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据中国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副总经理施培德介绍,2008年南平市政府正式将全市统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这一新业务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中予以安排与部署。同年12月30日,人保财险南平市分公司与南平市民政局正式签署了《2009年南平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协议》。紧随其后的2009年1月1日开始,这一惠及全市3138967人的险种实现了全市覆盖、全员统保。
据了解,在承保方式上,南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保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由市、县、区财政支付。该险种统一以属地民政部门作为被保险人,凡具有南平市辖区内户籍的自然人以及具有暂住资格证或在南平务工、就学、居住满三个月的自然人,均为本保险的被保险对象。保险费为每人1.5元,每人伤亡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造成残疾的按残疾程度给付比例表的比例进行赔偿,承担的保险责任是因雷击、暴风、暴雨、崖崩、洪水、龙卷风、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低温冷冻、雪灾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据了解得知,就在今年的3月20日,南平出现雷雨大风天气,夏道运输公司的一艘客运渡船在靠近渡口时被暴风推出数十米掀翻,渡船翻沉,造成1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接到报案后,人保财险南平分公司迅速启动灾害应急处理预案。在灾后30小时内,也就是3月21日15时,该案即全案告结,人保财险南平分公司支付了自然人公众责任险赔款150万元,保险公司这种特事特办、高效率的理赔服务不仅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肯定,也在第一时间给受灾群众送去了温暖。
政府搭台公司运作
“三农”综合保险保民生
在全国著名革命老区福建龙岩市,“邂逅”了古田镇上的“三农”保险工作站,从当地农民口中真切感受到了“三农”综合保险给农民生活带来的改变。
“龙岩是一个因山水纵横而导致自然灾害多发的山区,迫切需要通过"三农"保险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建立一道全天候的立体保障网。”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总经理陈贺告诉记者,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人保财险围绕农民生产、生活、人身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需求,推出19个农民 “用得着、买得起”的“三农”综合保险项目,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服务。由于龙岩市的“三农”综合保险项目较好地融合了政府与市场两种机制作用,发挥了两种资源优势,双方理清了各自的职责和行为边界,建立了“政府搭台、公司运作”的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了行政系统、涉农系统与人保系统的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大大提高了农村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根据龙岩市推进“三农”综合保险的工作方案,除继续深化农房统保、农村人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统保、水稻、能繁母猪、森林保险和在全市开展烟叶种植保险项目外,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乡村干部责任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露地蔬菜种植保险、日光温室大棚保险以及茶叶、果树种植保险,鸡、鸭、兔养殖保险等11个险种也出现在龙岩市“三农”综合保险的宣传手册上。截至2012年底,龙岩市推行的19项财政补贴型涉农保险涵盖了农村社会民生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全市参保农户96.08万户次、农民284.08万人次,农业产业面积2268.65万亩,风险保障2172亿元。
古田镇五龙村的农民廖厚生说:“我家的房子在去年7月的一个夜晚突然起火,全家人当时都在外地的医院照顾生病的父亲。被烧的两套房子是我父亲给我们兄弟两人盖的,回家后看着唯一一间没被烧塌的黑乎乎的小屋,心里的感觉真是不好受。但没想到的是,15天后保险公司送来了1.9万元的保险赔款,说是政府为我们投保了农房保险,这让我们全家都十分感动,也改变了以往我对保险公司的看法。”
破除城乡分割藩篱
“新农合”惠及“新市民”
新型城镇化的实质必然推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而要打破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分割和不同群体存在差异的局面,实施无差别的大病保障政策,促进医保服务的均等化,既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要打破的藩篱,也是保险业介入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值得关注的是,在为农民、农村和农业提供更充足的保险保障的同时,福建晋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把目光投向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晋江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晋江新农合2013年的人均筹资标准从310元提高至390元,其中个人缴费增加到70元。各种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都有提高,补偿起付线和分段线也有相应调整。除晋江市户籍的居民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与本市居民相同,外来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也是70元/人,余额由晋江市本级财政补足。
晋江市卫生局局长许嘉丰说,晋江市是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重点联系点和福建省新农合试点单位之一,自2005年年底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一直在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模式。经过7年多的实践,“晋江模式”成为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管理的成功范例,被卫生部和保监会共同确定为全国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的4个典型模式之一。太平洋寿险福建分公司参与晋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不仅在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有力探索,而且为保险业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积累了宝贵经验。
“政府的大力支持是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经办新农合的关键所在。”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的戴金钹告诉记者,晋江新农合实行“筹、监、管”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即由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挂靠在卫生局的农合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的业务管理工作则主要委托太平洋寿险晋江支公司负责,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监督、保险公司经办的高效运行机制。从2006年至今,晋江新农合已经累计结报补偿50.29万人次,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超过100%,补偿金额9.59亿元,真正实现了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公司得声誉和医院得发展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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