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办存款小心“被保险” 我们该如何维权
支招
如何避免“被购买”保险产品?
1、确定销售人员是否有合法证件
大部分市民对银行的信赖感很强,以为在银行柜台购买到的就一定是银行推出的产品,其实不然,银行可以依照规定代理保险公司的产品。咨询保险业内人士后了解到,如果销售人员推荐一款理财产品,强调很高的收益,最后才说顺便送一个保险,这样的做法可能就是在销售保险产品。
2、对强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保持警惕
本想去银行存款却“被忽悠”而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消费者,基本都是被销售人员重点推荐的“比定存收益高”的话语所吸引。
有的销售人员会直言其推荐的理财产品是保险产品,但只侧重讲理财收益。广东保监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存取”、“本金”、“积攒”、“利息”等用语,不得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不得预测不确定的收益;保险销售人员还应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犹豫期、缴费年限、收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退保损失等内容作出明确说明。
3、仔细查看合同条款
有的消费者以为自己办理的是存款,领回相关资料回家后,隔了一段时间才发觉,除了存折,还有保险合同,而此时再想退保,已经过了犹豫期。消费者万一遭遇“被购买”保险产品,在场办理完后,最好仔细查看到手的资料,尽早发现的话,可以在犹豫期内撤销合同。
广东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可以抓住保险公司回访的时机来“反悔”。
“被购买”保险产品后应如何维权?
保险消费纠纷维权渠道有多种,广东保监局建议消费者根据各单位受理范围提出维权诉求,以有效维权。常见的几种维权途径有:
1、保监会全国统一维权热线是12378,消费者如发现被误导购买了保险产品,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2、保险行业协会调解的优势在于程序简单、周期较短,且消费者不用承担任何费用。
3、消费者如有退保、理赔等保险合同争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手段。
4、商业保险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如列明仲裁事项,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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