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车险 删除霸王免责条款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01-28 11:18:14
导读:
【编者按】新版《示范条款》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范本,早在2012年3月就已对外发布,拟逐步取代现有车险A、B、C三个版本的条款,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广受诟病的车险霸王条款。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新版车险删除霸王免责条款新一版车险示范条款有望从今年
实保实赔 降低保费
《示范条款》针对历年投诉热点出台措施,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针对商业车险“高保低赔”现象明确规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其中,实际价值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1±0.1)”确定。
以一辆新购置价为20万元的家用轿车为例,按投保车辆的月折旧率0.6%计算,两年后实际价值为17万元左右,以当前费率计算,车损险保费将从3020多元降至2540元左右,下降近500元。
依照新版条款“实保实赔”,在综合了车辆的使用年限、车况后,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将为车主节省数百元保费。
车辆碰撞可代位求偿
两车追尾,交警认定后车全责,前车无责,如果后车车主不认可交警处罚,不愿意赔偿前车损失,那么前车只能通过诉讼才能获得赔偿。这也是一直被广泛质疑的“无责不赔”现象。
针对两车刮蹭、肇事车推卸责任,拒不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示范条款》赋予车主一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权利,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意味着,发生车辆碰撞保险事故后,受害车主除可以沿用过去索赔方式外,还可以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向肇事方诉讼索赔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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