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癌诸多保险公司列入免责范围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2-12-28 10:57:45
导读:
【编者按】近日,在南医大江宁分院住院的徐女士遇到了件犯愁的事儿,今年3月她被查出胃癌早期,手术化疗共花费十多万元,徐女士想到自己曾经买过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便赶紧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却以徐女士的病情属于原位癌范围为由,不予理赔。【事件】得了胃癌保险公司却不赔南京的徐女士表示,今年3月份时她被查出患了胃癌早期,在南京医科大学江宁分院进行治疗,仅仅几个月时间治疗费用花去了十多万。并不富裕的徐女
重疾险并不是“保死不保生”
“原位癌就不是"癌"吗?原位癌不保,等到原位癌发展到了癌症(恶性肿瘤)再给予理赔,那么真正到恶性肿瘤时有几个能活下来的?说白了,我们这些投保人买的保险就是死了才能拿到钱不是吗?”市民徐女士郁闷地说。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原位癌是恶性肿瘤的最早期,治愈的机会只是接近百分之百。但若原位癌不及时加以治疗,发展成浸润性癌,将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说,原位癌并不是治愈率百分之百。
同时,从治疗成本来看,原位癌也比浸润性癌要低得多,如早期宫颈癌治疗费用仅需3,000—10,000元,而若发展至浸润性癌的治疗花费则高达5-20万元。因此,从“病情严重”和“花费巨大”两个指标来相比差距较大,原位癌的患者最需要做的是早发现早治疗。因此在2007年8月1日,保监会在全国统一理赔大病条款的基础上又放宽了赔付标准。
针对这一政策,一些合资寿险公司在重疾险中,推出了为轻症重疾及时提供援助保险金,并逐渐将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从基础保额的20%提高到25%。而这里轻症重疾中包括了非危及生命的5种常见轻型癌症(包括原位癌等)。也就是说,投保人一旦得了“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良性脑肿瘤”(包括原位癌等),在前期的治疗中,保险公司可以先给患者一笔援助金,让患者及时治疗看病。
最后,仍要再次建议投保人“重疾险”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险,如果希望在疾病情况下获得更为保险的保障,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堤外损失堤内补”。即在购买重大疾病险的同时,购买住院津贴保险,只要住院,不管是什么疾病,都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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