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地点摔伤花1万多元治疗 公司否认工伤
【编者按】昨天,54岁的赖华英躺在324医院骨科病床上休息,她3天前刚做了手术,右侧股骨依然很痛。更令她伤心的是,“明明是在上班地点摔伤的,我所在的山城清洁公司却不承认我是工伤”。
赖华英已在山城清洁公司工作了1个多月了,根据公司的安排,她一直在江北黄泥塝一家银行做保洁。每天早上7点半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中午有一个小时左右的休息和吃饭时间。由于公司不提供午饭,赖华英每天都会从家里带饭菜,中午用银行的微波炉热来吃。
10月26日下午1点多,赖华英端着热好的饭菜转身走,她突然感觉右脚脚底一滑,整个身子向右后方倒了下来,饭菜也撒了一地。尽管勉强站了起来,赖华英的右腿已经不敢用力,只能在同事的搀扶下坐下休息。随后,住在附近的同学周女士将赖华英送到附近一家按摩店,打算让按摩师按摩一下。按摩师查看后说骨头出了问题,建议赖华英去医院检查。
赖华英立即给公司主管黄女士打了电话,黄女士了解情况后,将赖华英送到黄泥塝医院做检查。这时,担心医疗费的赖华英问黄女士,她的伤情算不算工伤。“赖华英的情况应该不算工伤。”公司领导让黄女士回复赖华英。
医生检查后,建议赖华英先开药吃。一听不算工伤,又痛又气的赖华英拒绝了医生的建议,没有拿药就回家休息了。她想:“医药费又贵又不算工伤,回家休息几天应该就好了。”
然而,拖了两天之后,赖华英发现她的伤情更严重了,连坐都很困难。于是,她在老公的建议下到324医院做了进一步检查,医生建议她住院准备手术。如今,手术成功完成,赖华英已花去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然而,对于公司不将自己的伤情定为工伤的说法,她和家人都无法接受:“我明明是在工作地点受的伤,就应该算工伤!”
昨天,山城清洁公司主管黄女士说,已经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但是否鉴定为工伤尚无结果。黄女士说,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而受伤才算是工伤。而赖华英是在午休时受的伤,所以应该不算工伤。
而重庆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董浩律师说,赖华英的情况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同时,他也强调,根据法律规定,赖华英病假期间有权利得到病假工资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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