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业偿付能力整体表现充足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2-10-21 09:04:43
导读:
【编者按】保监会日前披露了2012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分类监管评价的总体情况。评价结果显示,近年来保险业风险不断化解,偿付能力整体充足,风险控制良好。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改进分类监管标准和运行机制,将分类监管纳入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第二支柱”的建设规划,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保监会表示,自2008年底保监会建立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以来,在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和国内
【编者按】保监会日前披露了2012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分类监管评价的总体情况。评价结果显示,近年来保险业风险不断化解,偿付能力整体充足,风险控制良好。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改进分类监管标准和运行机制,将分类监管纳入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第二支柱”的建设规划,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保监会表示,自2008年底保监会建立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以来,在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和国内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保险业风险状况不断改善,一些长期存在的行业风险得到逐步化解,保险监管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和“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逐年减少,到今年第二季度末,不达标公司数量从2008年的13家进一步降至2家;在资金运用方面,除个别公司外,绝大多数公司的风险较小。
近年来,通过分类监管制度,保监会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根据其产生问题的原因,依法采取责令增资、停止新业务、停批分支机构等针对性监管措施;对预计偿付能力可能不达标的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促使公司积极改善偿付能力。此外,积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公司创新资本工具,引导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次级可转债等多种手段补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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