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解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的分类 | 定期寿险的特征 | |
消费型定期寿险 | 购买定期寿险有“两个注意” | 购买定期寿险留意五个“期” |
四、“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区别
所谓“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只是按照保险期限划分的一个概念。由于有保险期限的区别,所以“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率相差较大。另外,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而定期寿险基本上没有现金价值。
1、定期寿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也就是说,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且基本是消费型的,到期后缴的钱再也拿不回来了。目前也出现了“返还型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后者是一种储蓄型定期寿险,当保险期限届满时,可以取回本利金,保险责任就终止了。
定期寿险适宜人群
目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有10年、15年、20年、30年或保到50岁、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多项选择。
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在当今信誉发展的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和办实业的一种信誉的保证;再之,对于那些有房贷的人群,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被保险人不论因遭受意外事故还是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均可得到等同甚至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金给付。
实际上,终身寿险意味着“可以保一辈子”,这也是与定期寿险的最大区别。终身寿险只要维持合同有效,保险金最终必将给付(因为人总有一死)。这一险种比较适合在家庭中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用来弥补其身故或失去劳动能力后带来的家庭收入的减少,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
终身寿险适宜人群
1、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
2、购买分红投资保险的人,想达到理财目的的人。一般情况下,保险的理财增值功能较弱,保险的增值,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时间,而非回报率。终身分红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利用时间的因素,获得保险复利递增的神奇效应。
五、消费型定期寿险
人寿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再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市面上出售的人寿保险品种有很多,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在这里,我们重点介绍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则会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还健在的话,保险合同就会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继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也不会退回所缴保险费。这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较为普遍的消费型定期寿险,它们的年金都是在1000元以下,更为便宜的也有在500元左右的。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也可以免缴所得税和遗产税。在低收益、高回报的风险管理下,每家保险公司的纯消费型定期寿险产品屈指可数,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一项定期寿险作为主险产品,而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也就索性直接放弃这个低收益、易亏损的保险产品。从某个角度来看,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对消费者来说,它的性价比是很高的。
与储蓄返还型寿险相比,消费型定期寿险的优点是——获取同样的保障额度,只需要用相对少很多的保费,并且是每年缴一次,无需强迫长期缴费,只是每年的保费不可以返还。
和终身寿险相比,定期人寿保险只是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终身人寿保险则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但是,因为保险期限的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率相差较大。所以,仅仅是想要得到一份简单而优质的寿险保障的话,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绝对是价廉物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