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推行 还需政府层面配合
2008年,食品安全责任险伴随着《食品安全法》面市,属于比较新的保险。事实上,保监会和相关监管机构对该类产品的具体规定和监督,很难找到相关的文件。
险企为何难推 需要政府层面配合
险企为何难推?需要政府层面配合
由于份额太小,目前在保险行业内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多种分类法,美亚设了食品安全公众责任险,属公众责任险范围;而长安保险则将食品安全责任险单列出来,人保财险官网则分项包含了。律师界则将食品安全保险与玩具等商品同归产品责任险。
“这个险种还是属于比较新的保险,需要政府配合推广,目前政府在这块细致的可操作性规章并没有出来。”某财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601628)保险(集团)公司原总裁杨超就在其提案中建议,尽快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吴焰也表示,应建立健全强制责任险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统一推进强制性火灾公众责任险、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强制险、探索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制险制度建设等。
除了保险企业层面的呼吁外,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修订《食品安全法》,通过给食品上“强制险”保安全。
建立健全强制责任险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政府层面给与参保企业政策支持,是当前食品安全责任险关注的重点。吴焰在提案中称,“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启动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需求较为迫切的责任险险种的立法工作,明确其制度建设的强制性方向以及过渡措施;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若干险种进行部门性和地方性的立法,以兼顾强制责任险立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积极推动《侵权责任法》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明确相关的技术规范问题,为责任险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