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生效日期惹争议
“投保了学平险,孩子生病后理赔却遭拒绝,原来竟然要4个月后保险才生效。”15日,家住临沭县城的袁先生向经济导报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小编了解到,袁先生于去年9月1日为孩子投保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的学平险。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其理赔请求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人保寿险表示,袁先生的保单去年10月4日才生效,尚未达到3个月的观察期。对此,袁先生质疑道,“保险公司说哪天生效就哪天生效?”
保单4个月后生效?
袁先生告诉导报我们,去年9月1日,他从临沭县某幼儿园收到人保寿险学平险投保申请单,并交给老师40元保费由其代办了孩子的学平险。
“去年12月20日,孩子生病住院,出院后到学校开了证明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求提供各种手续,我忙了将近两天,才把手续办完。”但最后保险公司还是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
令袁先生不解的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是3个月的观察期尚未过完,可孩子住院时间距离其投保已有了4个多月了。
为此,袁先生将人保寿险投诉至临沂市保险行业协会。经协会协调,人保寿险向袁先生答复道:虽然投保申请单是2011年9月1日签署的,但学校直到2011年10月份才将申请单送到公司,因此投保人的观察期也应从10月份算起。也就是说,投保人要在2012年生病才能获得理赔。
袁先生表示,投保之后,一直未收到保险合同和发票。申请理赔时,在学校复印了1份人保寿险机打的“个人保险凭证”。该凭证显示,合同生效时间为2011年10月4日。
“9月份签的投保申请单并交了保费,过了1个多月保险才生效。难道是保险公司说哪天生效就哪天生效?”袁先生不解地说。
学平险的灰色利益链
“当初投保的时候,和其他家长一样,老师让交钱就交钱,根本就没有详细了解过保单内容。”袁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单延迟生效更是涉嫌欺诈消费者。
我们了解到,学平险已从当初保险“进校园”便民利民的好事渐渐变了味,幕后的利益关系链条上不乏“层层推手”。
“目前部分保险公司依托行政资源把学平险做成了行政性收费,而且已经脱离了保险的本质。这就不是做保险,而是乱收教育杂费了。”资深保险人、世纪保网总经理潘浩16日告诉导报记者,学平险已经变成了部分保险公司利用行政资源攫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据媒体报道,山西运城某保险公司委托学校代办学平险,按照收取保费的10%的比例,返还现金给学校作为“代办费”,被指涉嫌商业贿赂。
某大型寿险公司驻济分支机构负责人向导报记者透露,由于绝大多数学校不是合法的保险代理机构,所以所谓的学平险“代办费”只能通过暗地里返还现金的方式支付,根本不入保险公司的账。这样又会牵扯出保险公司更多的违规行为。比如,账外支付手续费往往需要通过非法手段套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