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利率时期,保险应以保障为主
十月一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合同。
有着十几年从业经历的保险理财师刘永春表示:在国外,合同成立超两年保险人不得拒赔已是惯例。而在国内,原来某些代理人为了促成保单,故意协助客户隐瞒某些慢性病情,因此就出现了收取保费时不认真审查投保人告知的事实,或者即便知道投保人隐瞒了事实也不制止。
“这实际对大多数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利益都是一种损害,新《保险法》出台以后保险公司会更审慎,对投保人利益会有着更大的保障。”刘永春说道。
刘永春告诉记者:“新《保险法》出台以后,有两个很明显的改变:首先,大病险种中曾被保险公司视为禁区的艾滋病,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列为可承保范围,例如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其次,对于分红不确定的告知,投保人须在特别约定一栏亲自抄写,并签字确认。”
对于当下保险的理财之道,刘永春表示,在当前的低利率时期,保险规划还是应以保障为主。
以少儿投保意外医疗为例,便可分为北京市户口与非北京市户口。北京的学生与儿童可正式享受医保待遇,住院费用最高能报销十七万元。在费用缴纳方面,个人交纳五十元,政府补贴50元。“除此之外,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后也可购买学平险,一直到硕士、博士在读,每年的保险费一般为50元到100元不等。主要特点是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报销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住院医疗费保额限额一般为2万元到4万元不等,报销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刘永春告诉记者。
“非北京市户口的孩子建议购买两家公司的学平险各一份,这样普通医疗与意外的费用便可在两家公司各报销50%,对于被保险人来讲便是100%报销。”假使想要更全面的大病与医疗保障,可以购买商业少儿大病与医疗保险,“只是保费要高出不少,每个家庭应视经济状况而选择。”但是刘永春强调,给少儿选择大病保险一定是“少儿大病”,不要一劳永逸选择“成人大病保险”。
“由于很多大人会得的病小孩根本不可能得,而一旦小孩得了某种疾病又不在成人大病险种承保范围内的话,保单便失去其原有的意义。”他还告诉记者,家长购买少儿大病完全不用担心成年后需要再给孩子购买大病会增加保费,“很多保险公司少儿大病18岁之后便自动转为成人大病了。”
对于孩子的教育金,刘永春则建议用万能险来规划,他表示:万能险可以随时增加保费,又有保底收益,适合中长期的时间(一般是5-6年以后)投资,家长可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灵活调整所交保费或者支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