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保需谨慎 降低损失成重点
近日,市民邹先生告诉记者,前一年通过做保险代理的朋友买了款两全保险,每年缴纳近6000元保费,因为经济原因,他决定解除保险合同。结果咨询了保险公司才发现,交了2年共计1万多元的保费,若要提前退保仅能拿到保单现金价(1730.40,5.10,0.30%)值上显示的不到两千元。对于邹先生的不解,咨询了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孙先生,他指出,由于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如果邹先生暂时感觉经济上有困难可以采取保单合同效力终止等多种方法解决燃眉之急,急于退保损失更大。
是否退保细看保单条款
多家媒体曾报道,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2011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退保金额增长较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与储蓄和理财产品直接对比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产品退保较多。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期望值。
我们了解到,市民在购买寿险产品有的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帮忙购买,有的则无法忍受保险推销人员的反复推销,而对于保险最重要的现金价值、退保等概念知之甚少。
据介绍,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
保单生效第一年退保最不划算。大部分长期寿险产品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首年退保手续费基本相当于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因此,即便是退保也最好在两年以上才能尽可能多返还现金价值。
暂时无法支付保费怎么办?
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
保险人士介绍,如果投保人经济陷入窘境无法在保单宽限期之内缴纳保费,可利用寿险产品具有自动垫缴保费、缴清保费、展期保险解决燃眉之急。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
如果投保人只是一时资金紧缺,两年内无法缴纳保险费,还可单方面采取保单效力终止。它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处于终止状态,发生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不同于保单失效,保单效力终止的好处在于只要两年内,投保人将欠缴的保费及时补上,即可申请保单复效,继续维持这份保单。这种做法唯一的缺陷是,申请复效时还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如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则保单也会受到一些约束。
投保人还可以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或者具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银行申请贷款。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保单持有人可以利用人寿保单向投保公司或者签约银行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后,保单责任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