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体检发现癌 保险会赔付吗?
每到年底,许多单位都组织员工到医院做例行体检,一些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甚至是恶性肿瘤都是通过体检发现的,而病患之前可能没有任何症状或不适,并不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如果在体检前投保了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之后在体检时发现恶性肿瘤,可以获得赔付吗?
答案是可以的。中意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保险专家蔡仁军表示,早在2007年8月1日,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制定实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含发生率最高的六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故恶性肿瘤是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保的6种疾病之一。
在例行体检中,有许多项目是可以排除恶性肿瘤的,如EB病毒抗体检测可排除鼻咽癌、AFP检测可排除原发性肝癌、胸片可排除肺部肿瘤、乳腺B超可协助诊断乳腺增生及乳腺肿瘤、宫颈涂片可协助诊断宫颈癌。这些项目的开展就是为了做到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而买一份保险就是为了万一发生不幸时有钱治疗。
不过,不是每种情况都会理赔,蔡仁军介绍,一般来说,恶性肿瘤的赔付一般还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几个条件:首先是被保险人于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签发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180天后(依据合同具体规定)首次发病,即过了观察期;其次是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的,“因体检才发现,之前没有任何症状或不适,故一般可以认定是首次发现”。
理赔案例
江女士,34岁,2010年10月参加单位例行体检时,发现“右肾实质性病变,肾癌待排”。江女士平时未觉腰痛,未发现排血尿,也没有任何其他不适,她无法相信这个结果,于是先后到另两家医院做B超检查和CT检查,结果显示右肾癌。之后,江女士在医院行右肾切除术,病理报告确诊是右肾癌。
江女士于2009年6月为自己投保了中意年年安康女性疾病保险10万元、附加重大疾病保险15万元;分20年交,每年交保费5812元。江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后,获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