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目混珠存单变保单 选对保险防止被忽悠
鱼目混珠存单“变”保单
我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民,大字不识一个,业务人员肯定存在误导。”李小姐告诉记者,她父亲去银行存钱时,银行里一个新华人寿保险的工作人员让他购买保险,并告诉他买保险和存银行一样,利息还要高一点。老人家看是银行里的人跟他说的,就相信了。“他对保险一点都不了解,以为钱存里面想取就可以取。”
李小姐说,自己是一年后保险公司打电话到家里让她续费才知道买了保险的。李小姐要求退保,但保险公司告诉她要扣除1500元左右,说是按照合同办事,只能拿回“现金价值”。
所谓“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公司扣除风险金及公司运营费用后的金额,是保险行业“霸王条款”的一种体现。广大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必须要慎重了解合同的条款,以免遭遇“霸王条款”。
“这种现象以前屡见不鲜,通常发生在银行代理保险的业务领域,称为银保产品。”从事保险业务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个别保险代理人或银行工作人员为了让目标客户尽快签单,故意将保险与储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对比销售,甚至有些销售人员将保险说成“一种定期存款”,误导投保人。“现在银行的保险业务已经取消了,遇到有业务员”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保监协会、行业协会投诉。”
保险当投资得不偿失
保险理财产品具有保障和投资理财的双重作用,曾一度受到市场的关注。而面对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很多人开始算起了保险投资这笔账。
杨林说,他2006年4月在朋友的游说下,办理了一份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大病保险,年交3600左右,最近几年还有递增,需要交足20年,如果有大病或者发生意外,保险公司赔付9万元。如果期间无意外发生,等到百年归世后钱就可以取出来。
“当初买保险时,朋友说有红利、年金等,但算下来,5年交了两万左右,根本不划算。近年来物价渐长,人民币贬值太厉害,20年后的9万,说不定连现在的9千都不如。”杨先生说,“查询得知,最多能退7400左右,损失了那么多,但又不想继续这样亏下去。到底退还是不退呢?”
刚为父母买了保险的小陈建议杨林不要退。“如果不是资金非常紧张,我认为没必要做这样的亏本买卖。”小陈分析说,买保险买的是一个保障,至于利益那是建立在保障的基础上。他告诉记者,他的一个朋友曾经帮她爸爸买了一个6000元的万能险,有8万元的重疾赔付条款。但是她父母认为没什么用,让她办理了退保手续。“不到4个月,她爸爸检查出得了肺癌,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在保险市场中,个别保险机构、个别保险代理人,为了短期利益,在推销保单时对投保人进行误导,不但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在利用保险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时务必结合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审慎而为,综合考虑保障和收益之间的平衡。“一定要明白,保险最大的功能是起一个保障作用,而不是投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投资者一定要弄清自己投保的目的,选一个适合自己的保险。”
选对保险防止被“忽悠”
“世界上没有不好的保险,只有不适合的保险,任何一款精心设计出来的保险产品,总有最适合的人群。”
在某保险公司做产品设计开发的潘先生认为,基本的保险产品:意外险、定期寿险是每一个有责任在身的家庭支柱都必须要购买的,价格很便宜,它是一个定心丸,很值得。再高一个层次的产品:医疗险、重疾险、终身寿险,有一定经济能力,追求更高生活品质的消费者,可以考虑这三个类别的产品。“保险公司的投资型产品,肯定是没有办法比过股市或基金投资的,但是它胜在稳健,而且从最近几年的经验看,综合考虑收益应该是高过银行定存的。”
在保险销售中,个别代理人不实的收益回报承诺、被夸大的受益条款、被隐藏的部分合同信息和被隐瞒重要细节等等,导致投保人被误导,没能真正了解保险产品就进行购买,这给广大投保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和经济伤害,也让一些人患上了“保险恐惧症”。对此,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可以对销售误导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消费者在有意向购买保险时,一点要做好“功课”,多比较几家保险公司的不同保险产品,对自己看不懂的条款,哪怕只是稍有疑虑,也一定要向代理人提出。
代理人在向消费者推销保险时,往往会作出一些承诺。消费者首先应问清楚保单上的哪个条款作出了这样的承诺,并要求其在合同上以附加条款的形式注明并签字,必要时还可录音。
同时,投保人要善用条款,保护权益。在保险合同中,有些条款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了保护,如犹豫期条款、合同无效条款等。如果签订保单未超过10天,消费者完全可以到保险公司退还所缴保费。如果投保后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可请消协调解,也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