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瘤重疾身故 青岛新华保险理赔24万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9-08 17:20:48
导读:
8月31日,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史广林、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李爱春、平度支公司总经理吕东海一行,前往平度市郭庄镇鲁家坵村,看望因患脑瘤身故的客户李先生的家属,并将16.2万元的理赔款送到客户家属手中。而在此之前,也就是今年1月初,青岛分公司宋国盛总经理还亲自前往医院看望当时正在就诊的李先生,并将8万元重大疾病理赔款送到患者手中。当客户家属李先生78岁高龄的父亲收到公司的理赔款时,两眼含满了热泪
8月31日,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史广林、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李爱春、平度支公司总经理吕东海一行,前往平度市郭庄镇鲁家坵村,看望因患脑瘤身故的客户李先生的家属,并将16.2万元的理赔款送到客户家属手中。而在此之前,也就是今年1月初,青岛分公司宋国盛总经理还亲自前往医院看望当时正在就诊的李先生,并将8万元重大疾病理赔款送到患者手中。当客户家属李先生78岁高龄的父亲收到公司的理赔款时,两眼含满了热泪,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总计24万元的赔款,为逝者的家属送去了温情关爱。
据了解,2009年9月9日,刚满40岁的李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新华保险公司《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保险,同时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8万元;2010年12月28日,李先生因“脑部肿瘤”住院治疗,青岛分公司宋国盛总经理亲自前往医院看望,并将8万元重大疾病理赔款送到患者手中;2011年8月10日,李先生因“脑部肿瘤”医治无效身故。
2011年8月23日,青岛分公司接到客户李先生家属的报案,了解到投保人李先生因患“脑部肿瘤”身故。接到报案后,分公司理赔人员立即核实索赔申请材料,认定被保险人于保单有效期内患疾病身故属实,于8月24日决定按照《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条款规定,给予双倍保额赔付。
走进李先生的家中,迎面是尘垢斑驳的墙壁、老旧过时的家具、阴暗潮湿的地面,这个上有高堂、下有妻儿的家庭,突然失去一家之主,丧失经济来源,留下78岁高龄的老父、年仅9岁的幼子和在家务农的妻子。新华保险快速理赔,彰显爱心,及时送来理赔款,给这个鳏寡孤独的家庭带来了不少安慰,暂时缓解了经济上的困境。“新华保险很守信用、赔钱这么快,太感谢新华了。”李先生的家属十分感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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