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电动车应强制购买三责险
2009年年初,中国人保健康向苏州地区推出了一款 “电动自行车人身意外伤害险”,该险种分A、B、C三个险种,年保费分别为10元、20元、30元,最低保额5万元,最高保额可达10万元。 “按理说,这款保险是相当惠民的,性价比也非常高,但我们销售了近两年,始终没有打开渠道,只能在2010年底暂停销售此险”,负责该险种的一位周姓经理说。
周经理说,在他们销售该险种的两年间,共经手了10余万的保额,其中赔付出去6万余元,也就是说,加上人力成本,在两年的销售中,保险公司的利润几乎为零。而在这些投保电动车意外伤害险的人群中,多以从事快递业或运输业的人群为主,难见普通市民踪影。“其实在我看来,这个险种市场是很大的,但由于是自愿购买,市民也没有达到这种认知度,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得到推广”。
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人士表示,从保险需求角度看,车主关心的是车辆被盗问题、自身的行车安全问题,而对他人可能的人身伤害风险担心得很少,自己掏钱为别人买保险自然没什么兴趣。
“电动车第三方责任险不是强制的,市民购买的意愿也不是很强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孙长风告诉记者,他们在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也设了投保点,可以方便市民为电动车投保。
有市民表示,“电动车三责险并非强制险种。如果我买了保险,别人不买,我和别人互撞了,大家都受伤了,他能拿到保险公司给的赔偿,我却可能拿不到赔偿,不是亏了吗?如果电动车和机动车一样变成强制险,大家都必须投保,那我就去投保。”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购买电动车三责险还是有必要的,但目前投保不方便,电动车集中登记点已经撤消,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如果保险公司能派业务员到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上门办理,估计投保的人应该不会少。
有人提出,电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应该比照摩托车设计,也应该通过相关法定程序,进入强制购买的险种,这样,才能保证大多数无辜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