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疑收据章印“造假” 市民押金难退
2009年,市民张先生从一保险公司入了车险,然后又交了1000元押金,工作人员告知是可以当第二年保费用,如果不入保押金还可以退。哪想到最后张先生拿着押金收据却遭遇了“造假”事件,“保险公司的人说收据是假的,盖的章是假的,没法给我退钱。”
4月3日,记者联系到了张先生,他讲述了事情的缘由。2009年4月,他在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花6000余元办理了车险。当时听工作人员说,如果再交1000元押金,可以当第二年保费用的,然后张先生就交了。
2010年4月,在交第二年保费的时候,因为保险公司领导不在,因此这个1000元押金抵保费的业务就没办下来,张先生还是交了6000余元入了保险。
2011年4月2日,张先生准备找保险公司把1000元押金退出来,却被告知收据是假的。4月3日中午,在高新区万杰路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提供的这张收据,上面写着“预收第二年保费”,金额为1000元,日期为2009年4月10日。“负责人说收据上的章有问题,是假的,这个我怎么可能去造假。”记者注意到,在收据的左下角的章上有“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字样。同时,记者还从该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之前公司确实有过交押金抵保费的规定。
“我已经在这里连续入了两年保险了,怎么可能造假?他们负责人说,让我去找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我上哪去找呀?”张先生对此很是焦急。而对于收据上标注的收款的这名巩姓人士,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以前的确有过,但已经不干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保险公司杨经理,他告诉记者,经过与单位章进行对比,发现张先生收据上的章大小有问题,“我怀疑可能是个人行为。”但究竟是哪一方面的个人行为,是张先生还是那名巩姓者,杨经理并没有说清楚。“钱是担保公司和车行收取的,我们保险公司没有插手,我也找财务人员核实过,的确没有收过这1000元。”
针对这种情况,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的王爱民律师告诫市民,在办理业务的时候,钱交到哪一方,市民一定要弄清楚。“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然后申请相关单位对章印进行验证,看看究竟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