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防保单陷阱 有效利用“犹豫期”
29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期市消协连续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本想到银行去存钱,却最终在相关人员游说下购买了保险,最终不但承诺的高利息没有了,而且本金也拿不回来。
案例一
承诺随时取的钱为啥取不出来
3月,市消协接到于先生的投诉信,称其在2010年3月23日,到银行办理存款时,一位工作人员向他推销一种五年期、同比利率高、还附带一份保险的存款方式,有急用可以随时把钱取出来。随后,于先生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填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保单,把两万元钱交到了银行的窗口。2011年3月,于先生去银行取钱时,被告知要扣除违约金。与对方理论中,得知自己买的原来是保险,还签了保险单。他认为自己受骗了,便投诉到消协。
案例二
理财被骗还得自己找业务员
3月15日,市消协接到程女士的投诉,称2010年12月份,她在银行存款时有一个业务员向她推荐理财产品,“一次性投资有分红又有利率,还可以得到人身保险”。当时程女士就同意参保并交纳3.4万元钱。2011年保险公司让她再续交保险费,程女士感觉不对劲,明明说的是一次性投资咋还让交钱?她便马上到银行和保险公司询问原因,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要想解决问题,必须得找到当时收自己钱的当事人。因为程女士无法找到当初给自己办理业务的业务员,便投诉到消协。
银行业务员也开卖保险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介绍,银行替保险公司卖保险,已成为其一项重要的利润来源,由于都有利益所在,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履行服务中违反服务规程,受利益驱动,有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竭力推荐某家公司的保险,甚至把自己的“存款客户”变成“保险客户”,想方设法忽悠储户买保险。
在受理相关投诉中,保险公司的产品能进入到银行代理销售也要经过市场竞争,所以保险公司都不愿也不敢得罪银行,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都是保险公司“埋单”,这也助长了银行的违规气焰。另外,由于市民缺乏理财知识和保险知识,也最终导致损失及纠纷的发生。
银行应对误导销售行为负责
钟萍告诉记者,中国保监会有明确要求,保险代理人不得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产品介绍,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等。在这些投诉案例中,消费者都是通过储蓄业务等方式进行办理保险而引发的纠纷问题。而银行及保险代理人采用夸大宣传甚至隐瞒保险性质等不正当手段推销保险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此外,银行所拥有的客户来源是保险公司无法比拟的。银行是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对销售过程承担管理责任,应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行为负责。
消协建议
购买银保产品应有效利用“犹豫期”
钟萍也提醒市民,目前在银行负责销售银保产品的人员,除了银行人员外还有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市民应切记虽在银行场所,但首先要区分销售人员是保险销售人员还是银行服务人员,弄清购买的是保险产品还是其他哪一类理财产品。目前,保险公司都有要求在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保险人员挂牌上岗,名片也是依照保险公司统一印制的,消费者可依此识别。
另外,市民在银行场所不管是存取款还是接受各种理财服务,都要防高收益的“诱惑”,注意核实宣传信息的真实性。此外,在银行保险的时候,要向销售人员索要投保提示和保险条款,同时要谨慎有效利用“犹豫期”权利。银行理财产品都没有“犹豫期”的规定,而银保产品一般会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