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用假发票恶意套骗医保基金
十三、购买货物调包诈骗
此类犯罪主要针对的是经营的个体商店或超市。犯罪分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香烟或名酒,到商店或超市购买真的香烟时,乘店主不注意进行调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进行诈骗。
十四、分包工程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其单位要搞某某工程,可以分包或与受害人合伙承包为由,索取一定的费用或指定受害人在某某银行开户打入资金验资为由,对受害人的存折进行调包实施诈骗。
十五、售车诈骗
1、犯罪分子通过张贴小广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害人发布其手中有高低档三种小轿车,价格便宜。当受害人与其联系要求看车时,一般会由一名犯罪分子驾车到现场让受害人看车试车。待受害人看好后,犯罪分子以怕出事为借口让受害人先到银行汇款,然后再交易。受害人到银行汇款后出来发现车和人都不见了,这时犯罪分子已驾车离去。
2、受害人与犯罪分子电话里谈好购车价格,要求受害人和其亲属或朋友一起看车。过上几小时以后犯罪分子称其已将车开到城市的某某地方,让受害人将其银行卡交给其朋友或亲属并告知密码,这时另一名犯罪分子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其已将车开到某某街道,让其去接车且一直与受害人保持电话联系。另一名犯罪分子通过改号软件将受害人的手机号码显示到自己的手机上与其朋友联系,谎称已看好车,要求其朋友将钱打入指定帐号进行诈骗。钱到帐以后犯罪分子驾车逃离。
十六、冒充高科技产品诈骗
一人冒充军人以问路送高科技产品(实为廉价猪饲料添加剂或普通电容器)为名和受害人搭讪;另一人自称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以高价购买下此种产品,使受害人信以为真;“军人”谎称不愿意将此种产品卖给一个人,“政府工作人员”诱使受害人先帮其购买一些后转手可获巨额利润;待受害人购买并将此种产品送回家后,再找“政府工作人员”时,才发现上当。
十七、“高科技矿石”诈骗
以出售“高科技矿石”(用香烟盒包装,盒外再裹上胶带)为名,进行诈骗。
十八、 偷换存折、信用卡诈骗
1、谈生意为名物色对象,取得受害人信任,并从中掌握了解事主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本情况,制作假身份证。然后要事主将信誉担保金存到新开帐户,趁事主不备之机,用事主假身份开户的存折调换了事主的存折,当事主存入钱后,犯罪分子取走现金。
2、犯罪分子上门要和受害人做生意,并要求受害人在银行开户存入一定的资金,以证明其有实力。后犯罪分子以受害人的名字也在银行开户或让受害人在指定银行开户,乘机窃取密码。在与受害人的第二次接触中趁机换掉受害人手中的银行存折、信用卡,然后再将钱取走。
3、盗窃他人信用卡账号、密码,然后伪造信用卡,盗窃储户资金。通过电话、手机短消息与各地私营企业主联系,以“合伙办企业”或“做化工原料生意”或有“海关”罚没物品低价出售为名,要求受害人将投资款、购货款存入某银行借记卡,并将卡号和密码告诉犯罪分子,以便他们查询有无此笔资金到账,随后伪造信用卡,盗窃储户资金。
4、单位领导和具体经办部门领导,通过连环骗术,取得事主信任,并从中掌握了解受害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基本情况,制作假身份证,而后以招投标为名,要受害人将几十万元钱存到新开帐户,在存款时趁机将受害人存折进行调包。然后用假身份证取出款项或另存于自备的银行卡并异地取款。
5、以要替其揽生意,需要考察实力为由,要求受害人将现金存在其自己存折内。在去银行存钱途中,趁其不备将存折调换,并于案发后将现金异地取走。
十九、假冒大学生诈骗
1、犯罪分子假冒大学生身份(有时有人假冒大学生领队教授),称与老师失散或钱包被盗,借受害人手机或银行帐号(由家人打钱进去救急),实施调包或逃离。
2、 犯罪分子假称到某大学来找同学,同学不在,手机刚好没电,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吃掉,身上又没钱,向受害人借电话打给家里人,要求家属汇款到受害人的银行卡上,后又以银行电脑出错、但汇款已汇,并抵押手机(手机是假手机)等理由,骗走受害人现金、金银首饰、手机、银行卡等物。
二十、 谎称发生交通事故诈骗
借帮助找工作等为名,骗取受害人的家庭或学校电话,后以医院院长的名义谎称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正在抢救为由打电话给受害人的家人,要对方1个小时内向指定的银行汇帐,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