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千元货物丢失物流只赔200元 失主很无奈
邮寄价值3980元的录音笔,录音笔却在从成都寄往泸州的过程中丢失,结果,物流公司却只赔付给发件人200元钱。
邮寄价值3980元的录音笔,因为没有保价,录音笔在从成都寄往泸州的过程中丢失,结果,四川中邮物流沪州分公司只愿赔付发件人200元钱。这个离谱的缩水赔偿让发件人上官先生觉得太委屈,他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邮局应当对他进行全额赔偿。
据了解,近年来,因邮政局工作失误导致邮包丢失,投递人以邮政合同纠纷将邮政局告上法庭的案件时有发生。但此类案件是适用邮政法还是适用合同法进行处理,不论在审判实践中,还是在法学理论界,都是一个备受关注与争议的问题。
近四千元录音笔只赔200元
据上官先生反映,3月1日下午5点过,他从成都发往泸州的包裹一共花了邮费5元钱,虽然邮费不多,可上官先生告诉记者,里面的东西可不便宜,我里面发的是4支高端的录音笔,价值3980元。
但货物丢了要想找回来也不容易,上官先生找到中邮物流,可物流公司表示上官先生丢失的价值4000元的货物,只能赔付邮费的5倍,也就是25元。虽然经过协商,物流公司只答应赔付200元钱,上官却还是不能接受此事的处理结果。
“近4000千元的货丢失,但物流方只答应赔偿200能起到什么作用,这和被小偷偷了有什么区别”上官先生认为,货物丢失并非自己的责任,货物丢失在谁身生都不舒服,就这样他损失近4000元,确实有点难受。
对此,物流公司的人也表示,上官先生没有填写保价证明,只是支付了5元的邮费,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到底值多少钱,现在也无法准确说明,赔付200元已经尽人情了。
上官先生同时也表示,他不排除采取法律的途径解决此事。
为少纠纷尽量办保值手续
经记者调查发现,像上官先生这样,因邮政局或物流公司工作失误致邮包丢失的事情,在很多城市都有发生,并且当事双方往往对簿公堂。
四川多元律师事务所的袁律师称,上官先生在邮寄包裹时并未标明所寄物品价值,没有办理保值手续;物流快递公司接收货物时也没有当面验货,双方都存在一定责任。对于上官先生提出的按物品原价进行赔偿的主张,因上官先生无法对所寄物品价值进行有效举证,故对其主张不能完全支持。又因物品丢失的事实确实存在,物流快递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理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