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伙同他人骗取千万保费 逃亡加拿大7年 终难逃法网
7年前,崔自力伙同陈泉山、邓心志(均被判刑),以能够支付高息为诱饵,利用保险公司作废的保单与签订保险合同,诈骗两家公司的保险费2425万元。作案后,崔自力、邓心志带着巨款逃往加拿大。在同伙邓心志被遣返回国获刑后,崔自力主动接受遣返回国。昨天,被告人崔自力在市一中院受审。他称是“为了澄清事实回国”。
关于诈骗 “他人提运作方式”
昨天10时多,46岁的崔自力被法警押进法庭。在庭审中,崔自力表现得很放松,不时发出笑声。对于检方的指控,他没有提出异议。但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他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记不得了”。
在庭审中,崔自力说,2002年,他没有工作,在保险公司工作的陈泉山让他和邓心志帮忙拉保险业务,邓心志通过关系联系到涉案的两家单位做保险,他跟着邓心志去谈业务。当时,这些单位不想投长期保险,只想投一年期的,可保险公司险种最低都是5年期。“邓心志向陈泉山提议先把保费收了,再做‘体外循环’。”崔自力说,邓心志所说“体外循环”的意思,就是不把保费交给保险公司,而将保费投到股市等处去,这样可以为他们钱生钱,还能按期归还客户单位保费。就这样,三人开始实施诈骗保费的计划。
关于遣返 “为澄清事实回国”
2003年1月,邓心志伙同崔自力携带部分赃款潜逃到加拿大。2004年5月,案犯陈泉山在逃匿16个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5年2月,陈泉山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8年8月22日,邓心志被加拿大警方遣返回国。邓心志成为首例加拿大遣返的我国经济犯罪嫌疑犯。2009年,邓心志一审被判无期,二审认定为自首,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我为了澄清事实回国。”崔自力称,自己在网上看到了邓心志接受采访和庭审的情况,邓许多地方说的都不是事实,他就决定主动回国,把自己的事说清楚。此外,崔自力的律师说,崔父年岁已高,崔自力回国也想看看老父亲。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