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险企联合建言——环境责任险
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诞生之日就显得先天不足。加之政府支持力度不足,保险公司缺乏热情,环境责任保险在成长过程中更显得乏力。这种“绿色保险”应该如何突破尴尬哪?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仍在探索有效途径。
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重庆、宁波、湖南三省保监局和人保财险联合向保监会上交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情况、问题和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1、法律开辟市场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所以又被称为“绿色保险”。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自诞生之日就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像其他责任险一样,业内一致认为,这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起来的最大难题。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环境责任保险主要是保障公众利益,而企业在购买之前更多会出于成本考虑,所以只靠保险公司推行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另外,国家法律对于污染的责任归属,以及惩罚力度都尚未明确,这些都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的拦路虎。”上述业内人士说。
此次保监会收到的上述《建议》明确提出,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如石油、化工、造纸等,应规定实行强制保险,在其他污染相对较轻的行业,可实施政府引导下的自愿保险。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真的能够成为强制保险,将为财险开辟出很大的一块市场。但是他也强调,新《保险法》而若要实行强制投保,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索赔时效等关键问题也都需要时间解决。
除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以外,《建议》还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对投保企业的支持,例如提供税收、风险保障基金等深层次的措施。
2、基础尚待完善
“我们公司的确开发过一款环境责任保险,由于是从国外直接引进的,所以投保流程相比较而言有点复杂,保费也稍高。”一位财险公司的市场负责人表示,目前这款环境责任保险的市场销售状况并不乐观。
“究其原因还是缺乏历史损失数据,加上业务量小,风险概率难以确定,保险产品合理定价难。”上述负责人表示,“没有根据参保行业特点量体裁衣,产品缺乏吸引力,也是销售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议》表示,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地建立风险数据库。收集各地区以往年度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事故数据,以及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的目录,为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合理厘定费率奠定基础。
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问题,保监会发言人袁力曾透露:“下半年将根据各地的情况以及对环境污染保险的需求,来推出更适合于这项业务发展的产品,满足企业和社会的要求。”
《建议》也表示,保险公司应该逐步开发保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强公司间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行业承保、理赔专业技术水平。
保险业内的一位高层表示说,《建议》的提出主要是为了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是真的实行起来,需要时间磨合,另外也需要监管部门出台规范,让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