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再督保险营销员福利
全国270万保险营销人员的福利如何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保监会仍在探索可行路径。
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改善保险营销人员的工资水平,探索营销员参加社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有效途径。
保监会在2007年、2008年曾分别下发 《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份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提高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福利待遇,但“雷声大、雨点小”,收效甚微。保监会再度发文,从侧面上映射出保险营销人员在行业内的尴尬地位。
1、迈向社保路途遥
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70万人,实现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42.18%。但这部分人却一直游离在保险公司的 “正规军”之外,既无底薪,更无权享受公司社保福利。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加强与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探索保险营销人员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有效途径。
保险业内人士坦言,在实际操作中给保险营销人员参投社保非常困难。首先,从法律关系上,保险营销员跟保险公司仍然只是代理的关系,并非劳动雇佣关系,要让其“转正”并非易事。其次,这会使得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剧增,从而引发整体行业的洗牌。
“参加社保对于小保险公司来说负担还不是很重。但是像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这类全国性的保险公司,他们现有的营销员都是几十万。都加入社保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上述人士举了一个例子,北京市2008年的月平均工资是3322元,参加社保的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在2000元左右,这样算来,保险公司每月也将为一个营销员缴纳600多元的社会保险费。几十万人的社保费用将使得这些保险“大鳄”的人力成本剧增。这意味着,有大量的营销人员势必会被淘汰。
“只有在保障产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考虑为其参加社保。这同时也会带来整个行业门槛的提升,以及整个营销员队伍素质的飞跃。”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机构要改善保险营销人员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运用商业保险来完善营销人员的福利保障,提高他们在意外伤亡、医疗、养老等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2、营销员准入门槛将提高
《通知》指出,各公司要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市场实际,严格保险营销人员的招聘标准,建立高于监管要求的保险营销人员最低准入条件,逐步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整体文化水平,改变目前保险营销人员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整体文化不高的状况。
《通知》还强调,各公司对外发布的招聘保险营销人员广告等宣传材料,应当清楚说明营销职位的工作内容、性质和用工方式,不得以各种模糊的职业称谓和职位头衔粉饰保险营销的工作性质;不得以混淆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性质和职位级别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人员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一个资深保险营销员表示,“我们这行流动性很大,有些不负责任的营销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为收入欺诈消费者,把这潭水搅混了。”
保险营销人员薪酬由佣金和提成构成,由此造成某些营销人员为扩大业务量而夸大并渲染保险的功能,误导、欺骗客户。
“保险公司招不到人也采取蒙蔽的手段来招人,使得这潭水更浑了。”他介绍说,有一个现象令保险公司颇为尴尬,如今保险公司用“代理人”、“营销员”的字样招聘,已经很难招到人,必须改用“理财规划师”、“寿险管理师”等名义方能招聘到营销员。
该资深保险营销员表示,急需监管部门规范这个行业的秩序,彻底转变消费者对保险营销员的看法。
一位寿险公司的高层对此评论称,《通知》下发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规范保险营销行业的秩序,但要想真正提高保险营销员的准入门槛,一来需要时间磨合,另外也需要监管部门出台一个细则来规范,让门槛的提高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