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人寿金岁阳光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第5年起领,满期返本
阳光人寿推出的金岁阳光E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保障期间灵活(30年/至80/105周岁)、生存金最早第5年即可开始领取的分红型年金产品。它的核心亮点在于:生存金确定给付,满期返还全部已交保费,同时享有分红机会,兼顾现金流补充与资金安全,适合追求稳健养老与资产保全的人群。

一、投保规则:高龄友好,保障期灵活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天)至75周岁,覆盖全年龄段,尤其适合中老年人群进行补充养老规划。
保险期间:可选30年、至80周岁、至105周岁,灵活匹配不同养老规划周期。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或分期交纳(如3年、5年、10年等)。
生存金开始领取日:第5个保单周年日。
生存金领取频率:可选年领或月领,月领金额为年领金额的8.4%。
犹豫期:15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退还保费。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减额交清:若暂时无力交费,可用现金价值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二、保障内容:生存金+满期金+身故金+分红
1、生存保险金(确定给付)
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或每月)按以下金额给付:
年领: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月领:每月给付基本保险金额×8.4%。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一次性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相当于“保费全额返还”,本金安全无忧。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
累计已交保险费;
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4、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型保险,红利来源于分红保险业务的可分配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红利是非保证的。红利可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
三、产品特点与优势
✅ 生存金领取早,第5年起即可领钱
相比传统养老年金动辄等到60岁才领,本产品第5个保单周年日即可开始领取生存金,尤其适合临近退休或已退休、希望快速看到回头钱的客户。
✅ 满期返本,本金绝对安全
无论保险期间选30年、至80周岁还是至105周岁,只要生存至满期,已交保费全额返还。活得越久,领得越久,最后本金还在。
✅ 身故保障,保费不白交
若在领取期间不幸身故,身故金不低于累计已交保费,确保投入的资金安全传承。
✅ 保障期灵活,适配不同养老需求
30年期:适合中年人为自己规划20-30年的阶段性养老补充。
保至80周岁:覆盖退休后20-30年黄金养老期,满期返本可作为晚年医疗储备。
保至105周岁:几乎覆盖终身,有效对冲长寿风险。
✅ 减额交清功能,避免保单失效
若后续交费有压力,可选择减额交清,用现金价值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 阳光人寿,品牌实力稳健
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金210.45亿元人民币,已开设32家二级机构、近900家三四级分支机构,经营稳健,服务网络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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