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怎么样?产品介绍+值得买吗
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保至70/80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10/15/20/30年交
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产品介绍,保什么
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第一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度恶性肿瘤,并且确诊时TNM分期为Ⅰ期,保险公司按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第一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在第一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对应的确诊之日起的180日后,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再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度恶性肿瘤,并且确诊时TNM分期为Ⅰ期,确诊部位为与第一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对应的不同器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第二次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Ⅱ期及以上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发病,或在最近一次给付Ⅰ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对应的确诊之日起的180日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首次确诊为TNM分期为Ⅱ期及以上的重度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按下列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Ⅱ期及以上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合同的现金价值;
(3)TNM分期对应的给付金额。
可选责任包括恶性肿瘤预防管理计划、恶性肿瘤预防管理津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您在投保必选责任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一项或多项可选责任。
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怎么样?
1.多阶段癌症保障
①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针对早期癌症,提供基本保险金额的30%作为保险金,有助于患者及时进行治疗。
②I期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针对TNM分期为I期的重度恶性肿瘤,提供两次给付机会,每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鼓励早期发现与治疗。
③Ⅱ期及以上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针对更严重的癌症阶段,提供高额保险金,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130%,确保患者得到充分的财务支持。
2.保险期间灵活
保险期间可选择保至70岁、80岁或终身,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可选责任丰富
可选责任包括恶性肿瘤预防管理计划、恶性肿瘤预防管理津贴、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您在投保必选责任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一项或多项可选责任。
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值得买吗?案例演示
徐先生,40岁,投保爱心人寿爱心365防癌疾病保险,选择2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300000元,保终身,年交保险费4200元,投保仅必选责任。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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