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怎么样?条款测平+优点案例
一、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产品描述
1、投保范围:出生满 28 日至 73 周岁
2、保险期间:终身
3、交费期间:趸交、3 年、5 年、6 年、10 年
4、犹豫期:15 日
5、等待期:无等待期
二、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之前(不含 18 周岁)身故火全残,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之后(含 18 周岁)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之后(含 18 周岁)身故或全残,且在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以后,按以下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相应比例:小于 40 周岁(含) 160%;41 周岁(含)-60 周岁(含) 140%;61 周岁(含)及以上 120%
上述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只给付其中一项。
三、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产品优点
1、覆盖人群广泛
投保年龄上限达73周岁,较同类产品(如东方尊3.0的72周岁)更具包容性
交费周期灵活,支持趸交/3年/5年/6年/10年多种方式,适配不同资金规划需求
2、赔付机制优化升级
未成年人保障优厚:18岁前身故/全残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高者赔付,确保本金安全
阶梯式赔付比例:成年后分阶段提升赔付比例(最高160%),增强生命周期关键阶段的保障力度
长期收益提升:交费期满后引入“有效保额”计算方式,结合保单年度增长机制,提升长期持有收益
3、权益保障特性显著
终身保障覆盖:保险期间为终身,兼顾资产传承与风险防范双重功能
现金价值透明:明确写入条款的现金价值增长机制,资金增值过程清晰可控
4、附加服务完善
保障体系可扩展:支持搭配附加险(如豁免保费等),灵活完善风险防护体系
品牌服务支撑:依托东方嘉富人寿专业团队,提供全周期保单管理与咨询支持
四、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案例演示
30 周岁的韩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东方嘉富福享壹号终身寿险”,投保时选择 6 年交,年交保险费 10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498,100 元,保险期间为终身,则韩先生可获如下保险利益:
注:案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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