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现金价值+条款+产品优势
一、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优势
1. 保额递增,终身保障
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2.0%递增,为客户提供终身增长的保障。
2. 减保灵活,资金自由
投保人可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在满足条款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减保获取部分保单现金价值。
3. 红利分享,增值潜力
投保人每年可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通过红利分配实现保单价值的增值。
4. 意外豁免,人性关怀
在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下,其中一人意外身故或全残可享保险费豁免,彰显人性关怀。
二、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70周岁(女性)、0周岁(须出生满5天)至68周岁(男性)。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终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止。
交费方式:趸交、3年、5年、6年或10年
【保障内容】
被保险人为一人时: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90日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方式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未满18周岁:给付已支付保险费或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后首个生效日前:给付已支付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或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满18周岁且在交费期后首个生效日及之后:给付已支付保险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或有效保险金额中的较大者。
若在合同生效90日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全残,则给付已支付保险费。
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被保险人为两人时:若两名被保险人均身故、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两名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顺序和年龄等因素,分别计算并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仅适用于被保险人为两人且未减少被保险人的情况。若其中一人因意外伤害在180天内身故或全残且已满18周岁,则从其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支付日起,豁免后续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合同继续有效。
三、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现金价值
案例演示:
王先生,30周岁,为儿子王小贝(0周岁)投保了10份“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为100,000元,6年交清,基本保险金额520,490元,保险期间终身。选择了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

在保单第10年,保单现金价值为628880元;
在保单第20年,保单现金价值为766460元;
在保单第30年,保单现金价值为933790元;
在保单第50年,保单现金价值为1387550元;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太保蛮好人生(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以其独特的保额递增、灵活减保、红利分享和意外豁免等保障功能,为客户提供了全面而贴心的终身保障。如果您对这款产品感兴趣或有任何疑问,欢迎点击“立即咨询”或“免费获取方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个性化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