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雇主责任险条款,阳光雇主责任险价格+赔偿标准!
阳光雇主责任险条款
阳光雇主责任险A款(不保猝死)条款
保障内容:对被保险人雇员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一次事故中100元以内(含100元)的医疗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对于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照90%比例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
伤残赔偿限额比例:一级100%,二级80%,三级70%,四级60%,五级50%,六级40%,七级30%,八级20%,九级10%,十级5%。
误工费: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3天(不含3天),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及被保险人证明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标准负责赔偿被保险人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3天以上的误工费用,至工伤医疗期满或确定伤残程度后停发,保险期限内累计最多赔付180天,保险单约定的每人误工费用每天100元。
住院津贴:被保险人的雇员于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工伤和职业病损害而须入住医院,并由医生诊治及照顾,保险人按雇员的实际留医日数减去免赔天数3天,乘以每日人民币100元赔偿给被保险人雇员住院津贴,保险期限内累计最多赔付180天。
报案时间:本保单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案,如超出48小时报案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事故真实情况,则保险人有权拒赔。
承保职业类别:本保单承保雇员为1-4类职业类别,出险时,被保险人从事的工种超出以上职业类别,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阳光雇主责任险价格+赔偿标准!
【价格表】
【赔偿标准】
身故保险金:被保工人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事故,且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会按100%基本保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人均保额可选10-100万。
伤残保险金:被保工人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事故,且因该事故诊断1-10级伤残的,赔偿金=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身故保额。其中,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为一级100%、二级80%、三级70%、四级60%、五级50%、六级40%、七级30%、八级20%、九级10%、十级5%。
意外医疗:被保工人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事故,且因该事故住院治疗的,对其合理的医疗费,扣除100元免赔额,100%报销,人均报销限额可选1-10万。
误工补贴:被保工人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遭受意外事故,且因该事故导致短期内或长期不能工作的,保险公司每天补贴100元,次免赔5天,保险期间累计可补贴180天,合计最多补贴1.8万。
突发疾病身故:被保工人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突发急性病,且因该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在病发后48小时内猝死的,保险公司也会按约定保额一次性给付猝死保险金,最高可赔50万,男60岁以上或女55岁以上最多赔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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