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收益测算
太平洋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险分红型能够为0-75周岁的人群提供保障,保障至106岁,保障时间较长,相当于终身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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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1)祝福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54周岁,自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祝福金。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54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祝福金的责任。
(2)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和年领两种,领取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被保险人可在合同生效后至其到达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60日申请变更一次养老金领取方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将按变更后的领取方式重新确定养老金金额。
若投保人选择年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若投保人选择月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合同生效日每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4%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3)保证给付养老金
自合同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起的3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金的保证给付期限。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证给付期限内应给付的养老金总额与累计已给付的养老金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养老金”,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①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②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太平洋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1、限期缴费,长期领取,高额祝福尽享人生
可选多种交费期,灵活匹配不同的交费需求;长期领取祝福金或养老金至106周岁,覆盖全生命周期。
2、养老储备,保证给付,安心无忧乐享晚年
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即可领取养老金,匹配养老资金流;锁定金额,保证领取30年,中途身故可领取保证给付期限内应领未领的养老金,实现客户安心养老。
3、红利分配,资金管理,分享专业经营成果
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客户可以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满足客户资金管理需求。
太平洋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收益测算:
徐先生,6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10份“太保鑫福年年(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100000元,3年交清,基本保险金额10730元,养老金领取方式选择年领,红利进入红利账户,参与累积生息。
保单利益徐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养老金: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徐先生每年可领取10730元,直至身故或合同终止。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起的30个保单年度为养老金的保证给付期限,若徐先生在保证给付期限内身故,可一次性领取保证给付期限内应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与累计已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
2、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①若徐先生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按徐先生身故或全残时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②若徐先生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后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保单利益测算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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