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怎么样?条款+产品特色+案例演示
太平洋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周岁至65周岁
保险期间:至满70周岁、终身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15年和2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太平洋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条款,保什么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合同终止。
恶性肿瘤——轻度额外给付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恶性肿瘤——轻度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
可选保障:原发于甲状腺的癌症远端转移额外给付保险金
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原发于甲状腺的癌症远端转移额外给付保险金。
太平洋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怎么样?产品特色
专注恶性肿瘤,贴心守护
不幸罹患恶性肿瘤——轻度,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恶性肿瘤——轻度额外给付保险金。不幸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专注恶性肿瘤,以爱之名,贴心守护。
5种交费方式,灵活可选
本产品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或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的交费期间有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
太平洋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案例演示:
王女士,40周岁,为自己购买20份太保个人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选择基础保障,年交保险费4280元,20年交清,保险期间为保至7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200000元。
保单利益王女士的保单利益如下:
1、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下两者较大者:
(a) 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b) 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给付20万。
3、恶性肿瘤——轻度额外给付保险金:额外给付6万,限1次。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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