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个人3.0终身重疾险(C款)怎么样?产品条款+优势亮点
太平洋保险重疾险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太平洋保险作为中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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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平洋个人3.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产品介绍
投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为: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4/5 /6/7/8/9/10/15/20 年、交至50/55/60/65周岁
犹豫期:15 日
身故保险金(基础保障):二选一
方案一:合同生效后身故,已支付的保险费;
方案二:
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已支付的保险费。
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未满18周岁,已支付的保险费;
(2)年满18周岁,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a.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末,150%基本保险金额;
b.自合同生效后第11个保单年度起,基本保险金额。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基础保障): 125 种
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
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项责任终止: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末,150%基本保险金额;
(2)自合同生效后第11个保单年度起,基本保险金额。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可选保障):125种
间隔365 日,分6组,赔付基本保额,给付以6次为限,每一组别重疾仅限给付一次
中症疾病保险金(可选保障):25种
间隔90日,赔付50%基本保额,分3组,给付以3次为限,每一组别重疾仅限给付一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 (可选保障):50种
间隔90日,赔付30%基本保额,分3组,给付以3次为限,每一组别重疾仅限给付一次
投保人保险费豁免(可选保障):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身故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 、保险费自动垫交、减保 、减额交清
二、太平洋个人3.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值得买吗?
1、前10年针对性防御,加强保障深度
前10个保单年度,首次重疾赔付150%基本保险金额,加强家庭责任期保障深度;若选择了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首次重疾赔付之后确诊不同组内重疾均可获得 100%基本保额的赔付。
2、重疾多次赔付,最高可达650%保额
125种重疾分6组,最多赔6次,每次重疾间隔期为365天。全生命周期重疾多次赔付,最高可达650%基本保额。
3、病程覆盖广,病种涵盖全
保障 125 种重大疾病(基础保障);25 种中症疾病(可选保障);50 种轻症疾病(可选保障)。病程不同阶段均享保障,呵护更周全。
4、含保费豁免,关怀病患更贴心
交费期内,如果选择了相应保险责任,投保人确诊轻症、中症、重疾、身故,或被保险人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则可以豁免后续未交纳的保险费,保障更贴心。
三、太平洋个人3.0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款)案例演示
李先生,35 周岁,为自己购买 20 份太保个人 3.0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C 款),选择身故保险金(方案二)、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及轻症疾病保险金三项责任,交费方式选择 20 年交清(限期年交),年交保险费为 6,438 元,基本保险金额为 200,000 元。
李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身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 10 个保单年度末身故,按 300,000 元给付身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后第 11 个保单年度起身故,按 20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2、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300,000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自合同生效后第11个保单年度起,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200,000元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中症疾病保险金及轻症疾病保险金: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按100,000元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并豁免后续应支付的保险费;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中症疾病仅限给付一次;
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60,000元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并豁免后续应支付的保险费;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轻症疾病仅限给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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