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怎么样?条款介绍+现金价值
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全残保额按3%复利递增,还支持支持双被保人。
一、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条款介绍
投保年龄:28天(含)至72周岁(含)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5/10/20年交、月交
有效保额递增比例:3%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人为一人时:
18周岁前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18周岁后给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较大值。
2、被保人为两人时:
·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
后者若未满18周岁,给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
后者若已满18周岁,给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较大值;
·如果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全残、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
若二者均未满18周岁或均已满18周岁,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给付5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总金额为按上述方法确定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数额,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二者中仅1人已满18周岁,向已满18周岁者的受益人给付已交保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数额的50%二者较小值,按剩余的金额向另一名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系数:
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仅适用于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若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导致该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先身故或全残,且该被保险人遭受该意外伤害事故时已满18周岁(含),将豁免自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保险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二、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怎么样?
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承保30天到70周岁的人群!保障终身,最长支持20年缴费!1-6类职业!起投门槛不低,趸交要50万起,3年交要3万起,5/10年交1万起,20年交要6000元起!
基本规则和正常增额寿险一致:身故、全残保额按3%复利递增,18岁前赔偿保额和现价的最大者;18岁后赔偿保额、现价和保费×年龄系数的最大者。
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支持双被保人,增额寿一般只能设置一位被保险人,而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可以最多设置两位。
1、设置双保人
设置双被保人可以说是保险行业创新,这张保单就会穿越更长周期,做到保额和现金价值永续增长。
通常建议自己作为第一被保人,将家庭中年龄较小的设置为第二被保人,若第一被保人身故后,则保单能继续增值,直至第二被保人也身故。
2、保单权益实用
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保单权益主要提供了保单贷款、减保。
比如减保,减保规则是:写进合同,保险合同自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可以申请减保,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
这款产品也支持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0%,现金价值需扣除本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
三、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收益如何?现金价值
小明先生40周岁,他选择投保《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被保险人为小明先生本人和10周岁的儿子,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险费2万元,基本保险金额85726元,保险期间小明阳先生未申请减少被保险人。
则他能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收益情况如下:
可以看到,在保单第6年,即缴费期满后的第一年,保单现金价值就超过了已交保费,实现回本;
在小明先生6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52686元;
在小明先生7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05196元;
在小明先生8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75766元;
当孩子也到60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370604元,已经是已交保费的3.7倍了!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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