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投保材料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想必很多人会比较陌生吧,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是什么?下面小编带你了解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所谓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很多案件中,财产保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判决申请人全部或部分败诉,意味着其财产保全不当,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专门规定了“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这个案由。为保证受损害方能够获得赔偿,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目前担保方式主要有申请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第三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但有的当事人无力提供担保,也没有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又比较高昂,基于此,保险公司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申请人将保险单作为申请保全文件的附件,若申请人败诉,保险人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
一般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投保材料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
2、诉讼保全申请书;
3、案件受理通知书(诉前可不提供)
4、证据材料;
5、原、被告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证、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财产保全标的物明细清单及权属证明;
8、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9、填写投保单
10、缴纳保费
11、保险经纪服务授权委托书
注:提供材料1、2、3、4方可报价,补齐5至11项资料可以出具保函。
三、相关疑问解答
1、什么是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在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原告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通常对被告实施财产保全,这是胜诉后能够顺利取得债权权益的重要保障。传统的财产保全是以原告提供相对应的资产作担保为前提来进行的,司法实践中逐渐接受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为前提,进行诉讼保全。诉讼保全责任险的出现,由保险公司开始逐步利用其强大的资本及信誉,替代担保公司行使担保职能;保险公司的保函替代了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我们称之为诉讼保全担保责任保险。
2、法院会不会不认可诉讼保全保险?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7日第169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或企业投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A:起诉状/仲裁申请;保全申请书;立案证明及立案号(如有);证据清单及证据;保险公司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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