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医疗险,团体意外医疗险有哪些?泰康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医疗险,团体意外医疗险有哪些?泰康团体意外险!泰康团体意外险优势:5-6类职业可保,保空高,3人起保,性价比高,随我一起来了解吧!
团体意外保险,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它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都是一样的。
今天给大家推荐两款团体意外医疗险!
第一款:泰康团体意外险
泰康团体意外险有什么保障?价格表
承保年龄:16-65周岁可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健康员工,超出投保年龄的员工投保无效;
承保职业:需属于《职业分类表》1-6类。
保障期限:一年
保单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
投保份数:限投一份
起保人数:3人起保
保障限额:死亡残疾限额1-4类最高100万,5类最高50万,6类最高50万,最低限额10万;医疗费用限额为死亡残疾限额的10%,最高保额10万元,最低保额1万;住院津贴保额:100元/天。
意外医疗(门诊或住院):0元免赔额,对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100%比例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每次免赔3天,累计不超180天。
就诊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普通部就诊
但以下地区的所有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除外:北京平谷区密云、河北省三河市、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辽宁铁岭、河北青龙县、廊坊市、山东禹城、河南信阳下辖的各医疗机构。
第二款: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点击可看详细测评)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发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且满足上述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当本公司向某一被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无论其中一项或数项保险金之和)的总额累计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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