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怎么样?保什么?多少钱
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怎么样?保什么?最近很多企业主老板都在头疼建筑生产企业应该买哪些商业保险?有哪些保障?
近期,不少建筑企业的老总都有一样的问题,究竟现在什么样的商业保险才能为建筑工地保驾护航,为企业老总规避风险。今天,我们就聊一聊。
建筑工地是风险发生的集中地,工地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措施难以贯彻执行,施工人员因工伤伤亡时,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和项目班组包工头承担巨大的风险,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基本信息
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或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的,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被保险人发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事故,且满足上述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当本公司向某一被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无论其中一项或数项保险金之和)的总额累计达到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太平洋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B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以及水利工程、道路和桥梁工程、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工程的企业,可作为投保人,为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支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于提前竣工时自行终止。工程延长工期或停工,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
未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的,保险期间不顺延。若保险期间顺延(无论一次或数次)时间累计超过1 年的,须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顺延。工程停工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造成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因故意自杀、犯罪、醉酒、斗殴、吸食毒品、酒驾、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私自使用药物、医疗事故、药物过敏、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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