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佳倍保怎么样?好不好?多少钱?值得买吗?
购买一份重疾保障后,是否还需要额外再购买附加疾病保险,成为不少保险消费者的心中疑问。实际上,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愈来愈多的重疾被攻克,重疾患者带病生存逐渐成为常态。
针对上述重疾险客户保障需求的痛点,太平人寿于近日推出设计科学、定位精准的太平附加“佳倍保”保险产品,下面具体来分析看看这款产品。
太平佳倍保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
等待期:90天
太平佳倍保保障内容如下:
一、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指定产品合同中所定义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本附加合同在该重大疾病确诊日后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交费期满之间本附加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该重大疾病确诊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二、额外两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1.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指定合同中所定义的除恶性肿瘤以外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180日后经医院由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本附加合同第二十九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有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患上指定产品合同中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恶性肿瘤,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5年后,再次经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处于恶性肿瘤状态,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额外第一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额外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自确诊为“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的恶性肿瘤状态之日其生存满5年后,再次经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处于恶性肿瘤状态,我们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和额外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给付一次为限。
上述恶性肿瘤状态,包括恶性肿瘤的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存在四种情况,且均符合本附加合同第二十九条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
三、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以下两项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
(2)已交保险费。
2.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被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四、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期满期的以下两项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交费年期数;
(2).已交保险费
上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保险公司只给付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
太平佳倍保怎么样?
据了解,“太平佳倍保保险产品计划”由“太平附加佳倍多次重度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和“太平附加佳倍两全保险”构成(以下分别简称为“附加佳倍多次”和“附加佳倍两全”),均为附加险,需与主险搭配投保。
太平佳倍保具有恶性肿瘤多次赔、初患重疾享豁免、八十满期有给付、间隔期更为合理等特点,全程覆盖了恶性肿瘤的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存在四种状况。也是行业少有的可以叠加在新老定义重疾险下的保险产品。
据了解,太平佳倍保针对初次确诊主合同定义的重疾,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一定时间后,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或仍处恶性肿瘤状态,按“附加佳倍多次”基本保额额外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最多可达两次。同时初次确诊主合同定义的重疾,将豁免“附加佳倍多次”后续应付未付保费,相关保障责任继续有效。
此外,患者生存至80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满期时,按“附加佳倍两全”已交保费与“基本保额*交费年期数”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通过基本保额的特别设计,满期保险金可相当于两附加险产品应交保费之和。
太平佳倍保,专注加倍保太平。
太平佳倍保 为爱加倍
癌症保障,一变三次到终身
重疾确诊,豁免保费超人性
80岁满期,返还保费零成本
单次赔付变癌症额外多次赔付
免体检,免核保,不计风险保额
重疾确诊即豁免保费
满期给付,赔了还给
终身保障,给了还赔
太平佳倍保好不好?五大特色
1.强化高发疾病终身保障
终身保,多次赔:针对癌症,在原有重疾赔付的基础上额外给付两次,终身保障。
定期给,全额付:生存至80岁满期,给付“附加佳倍两全”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期数)+已交保费。
2.新旧定义合同均可附加“佳倍保“
不仅可以附加在老定义重疾合同,丰富老保单保障。
还可以附加在新定义重疾合同,升级新保障责任。
3.新老定义重疾确诊后均可豁免
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设置两种间隔期:
指定产品合同因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附加佳倍多次“的间隔期为180天。
指定产品合同因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附加佳倍多次“的间隔期为5年。
4.间隔期仅需180天,设置更加科学
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设置两种间隔期:
指定产品合同因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附加佳倍多次“的间隔期为180天。
指定产品合同因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附加佳倍多次“的间隔期为5年。
5.恶性肿瘤保障,四大状态全覆盖
恶性肿瘤有四种状态:新发、复发、转移以及持续存在。
佳倍保全涵盖四种状态,为战胜”恶性肿瘤-重度“提供经济支持。
太平佳倍保值得买吗?五大优势
1 保费低保额高,杠杆作用明显
2 独立核保,不累计风险保额
3 非消费型,保障终身
4 储蓄功能:80岁可返还,可自由支配
5 一次重疾险赔付,多次恶性肿瘤赔付——最好的产品组合
太平佳倍保 多少钱?投保案例
2020年,30岁的小明为自己购买“太平福身重大疾病保险”,20年交,50万保额,保障终身!
2021年,31岁的小明在原有的重疾保障基础上,为自己新增了【佳倍保】为爱加倍,给家人多一重安心!
一、保障解读
1.尊享“佳倍保”福利前
31岁投保太平福禄保障至终身,基本保额50万元,保障最高可至112.5万,20年交16100元/年,120种老定义重疾险+10种中症+50种轻症保障+轻中症豁免+身故保险金。
2.新增“佳倍保”福利(今年32岁时选择“佳倍保”)
附加佳倍多次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障至终身,基本保额为50万元,保障最高可至100万,20年交4200/年
附加佳倍两全保险,80岁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min(保单年度数,交费年期数)+已交保费,相当于附加“佳倍保”计划的已交保费约12.8万,20年交约2181元/年。
额外两次重疾恶性肿瘤疾病保障+80岁领回附加“佳倍保”计划已交保费+“附加佳倍多次”的重大疾病豁免+“附加佳倍两全”的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保险金)
二、理赔解读
40岁时,小明初次确诊I级甲状腺癌症(属于老定义下的重大疾病)
通过太平福禄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50万
“附加佳倍数多次”后续保费豁免
“附加佳倍两全”后续保费继续缴纳
“太平福禄”保障终止,“佳倍保”计划保障继续有效
I级甲状腺癌症治愈后,75岁时(间隔期已满5年)
小明又确诊罹患肺癌(符合“恶性肿瘤-重度”定义)
通过“附加佳倍多次”获得额外第一次恶性肿瘤保险金50万
“附加佳倍多次”现价降为0,产品继续有效
经过积极治疗,小明肺癌治愈,并生存至80周岁
通过“附加佳倍两全”获得满期保险金约12.8万,相当于“佳倍保”计划实际已交保费
“附加佳倍两全”保障终止,“附加佳倍多次”继续有效
85岁小明新发肝癌(符合“恶性肿瘤--重度”定义)
通过“附加佳倍多次”获得额外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50万,该附加合同终止。
总结
生,要好好爱自己,人生除了生死,其他的都是小事,一份太平佳倍保,是您一生忠诚爱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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