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佑人生重疾险怎么样?优缺点有哪些?产品分析
自2021年1月31日24时起,旧定义重疾产品全部下架,新版重疾保险开始陆续上架。一个重疾保险的崭新时代到来了。
富德生命人寿全新推出的多次赔付重疾——康佑人生就是一款新定义重疾,它涵盖120种重疾(分5组,最多赔付5次)、20种中症、32种轻症、重疾特别关爱金、疾病终末期、保费豁免等责任,同时可选附加两全保险,涵盖身故或全残、满期金给付等责任,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它的保障责任吧:
康佑人生重疾险怎么样?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间:主险:终身;附加两全保险:至55、66/77/88周岁
基本保额:1万-60万
缴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
等待期:90天
投保职业:富德生命人寿职业类别表限定职业
康佑人生重疾险保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基本保额*5次
康佑重疾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128种分为5组:恶性肿瘤组、重大器官衰竭组、心肺疾病组、神经系统疾病组和其他综合疾病组。
针对每一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给付1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两次重疾给付需间隔180天以上。在康佑重疾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累计达到5次,则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60%基本保额*2次
20种中症,累次赔付2次,每种限赔付1次,每次60%基本保额,无分组间隔
轻症疾病保险金:30%基本保额*5次
32种轻症,累计赔付5次,每种限赔付1次,每次30%基本保额,无分组间隔。
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100%基本保额*5次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在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生效满三十年后,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康佑重疾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在按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针对每一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给付1次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在康佑重疾主险合同有效期内,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的给付以5次为限。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100%基本保额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康佑重疾主险合同终止。
无论何种情形下,对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
轻症、中症、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主险保费
可选:轻症、中症、重大疾病豁免附加险保费
可附加: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约定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康佑重疾主险合同及附加康佑两全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附加康佑两全险合同终止。
满期金(可附加):合同约定
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康佑两全险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以下公式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康佑两全险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交费方式系数+本附加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10%附加康佑两全险合同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方式系数为100%。
康佑人生重疾险优缺点有哪些?
优点:
健康告知仅4条,较为简单宽松;
没有捆绑身故责任,保费较合理;
含有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符合条件可以达到重疾额外赔付;
可以附加两全保险,在指定年龄领取满期金;
重疾分组较合理;轻症添加原位癌责任。
缺点:
缺失部分高发轻症保障;
障期限为终身,不灵活;最长交费期限为20年,相对每年交费压力比25年或30年交费高;
重疾特别关爱金门槛理赔较高;
以上就是对康佑人生的一个简单介绍,如果对这款产品有任何疑问,或是想咨询其他保障,直接点击“免费获取方案”,会有专业人士为您提供更适合大家的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