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机构“宽进严管” 保监会规范险资运用外部评级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08-06 08:44:33
导读:
【编者按】为规范保险机构对外部信用评级的使用,8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保监会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从明确评级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建立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建立持续性监管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时,使用的评级机构应当满足以下三个能力条件: 评级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债券市
【编者按】为规范保险机构对外部信用评级的使用,8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
保监会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从明确评级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建立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建立持续性监管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时,使用的评级机构应当满足以下三个能力条件:
评级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资质,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成熟稳定充足的专业队伍;评级机构需要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和业务制度,公开披露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等信息,已经建立完善的评级基础数据体系、违约统计体系和评级质量管控体系;评级机构还需要有运作良好的评级体系,评级结果具备稳健的风险区分和排序能力,评级报告能够充分发挥风险揭示作用,跟踪评级报告发布及时。
《通知》将评级机构纳入中国保险业相关协会组织的自律管理。行业协会每年组织保险机构,从投资者使用角度对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评价,目的是督促评级机构提高评级服务质量。
此外,《通知》还建立了评级机构报告制度和持续性评估机制,改变过去重准入不重监管的做法,动态监测评级机构服务行为,对不合格机构及时予以市场退出。
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等信用类产品的规模逐步扩大。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7.28万亿元,其中债券占比44.42%,达到3.24万亿元。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此前在公开场合表示,债券投资是规模和收益相对稳定的一个渠道,2004年以来,我国保险资金债券配置比例始终保持在45%-55%之间,收益率在4%-4.5%之间,年均债券投资收益占行业投资收益的比重在43%左右。
在保险资金中占据近半壁江山的的债券,其可投资品种、资产认可标准等大都与外部评级结果直接挂钩。而国内评级行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是整体实力仍然较弱,评级服务也普遍不够规范。
一家保险公司投资经理认为,债券投资在保险投资中占比很高,但目前债券评级市场比较混乱,由于现在市场上不少债券评级机构是采取发行人付费模式,人为拔高债券评级的现象比较突出。不少保险公司做投资决策时都是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评级为辅。
另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保险公司投资总监也认为,AAA级以上高评级债券的外部评级有一定认可价值,但低评级债券的确存在信用拔高的问题。最近几年高风险资产越来越多,尤其是2013年以来已有30多只债券被降级,显示债券评级市场自身调整也在加剧,使得监管层对于防范债券信用风险更加重视。
他认为,由于保险公司投资策略多强调稳健,购买的债券多评级较高,受到影响不大。但不排除一些喜欢通过购买低评级“垃圾债券”博取高收益的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进行战术调整。
上述投资人士均认为,保监会加强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管理,理论上对于规避保险资金防范债券市场风险及其他信用型产品风险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效果尚待检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规定,保险资金今后在投资其他信用类金融产品使用外部评级时,均需参照此《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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