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保险业抓住机遇拓展新空间
【编者按】在人身保障、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汽车、权益保障、“菜篮子”和“米袋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保险机制可以以其独有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特点,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险服务。对保险业来说,要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所作为,关键在于能否抓住机遇,把潜在的市场空间转换为实际的发展舞台。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新型城镇化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透露,这次两会期间,关于城镇化的建议和提案已经有500多件了。
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2年的52.57%,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城镇数量大幅增加,城镇设施和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如城镇化的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拉大、社保体系碎片化、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等等。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对城镇化给予了新的定位,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最大内需潜力之所在,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抓手。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也就是说,新型城镇化不仅需要相关基础设施的“硬件”支撑,也需要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软件”保障。不仅要解决好“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等问题,更要解决好农民在城市“住得下、留得住、生活得好”等问题,这无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这其中,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金融保险业的大力支持。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两会提案中所言,要解决制约城镇化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行政手段,还需要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借助社会资源,建立高效运行的市场化辅助机制。而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互助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保体系、提高保障水平、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可以发挥独特作用。
也就是说,在人身保障、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汽车、权益保障、“菜篮子”和“米袋子”,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保险机制可以以其独有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特点,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险服务。
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的保险发育程度与城镇化水平高度相关。就我国而言,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将带来2-3亿农民进城,在成为市民的同时也成为保险业新的服务主体;另一方面,城镇化率会提升居民财富的增长,提高保险保障的需求水平。有研究报告显示,城镇化率上升1%,保险密度会提高5%。
目前,广东、山东、贵州、陕西、湖南、河北、江西等省已经通过召开会议或批准规划等方式,提出了城镇化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如山东省城镇化率到2015年达到56%以上,到2020年达到63%以上。可以说,在这些目标的实现过程中,也是保险业可以闪辗腾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
尽管如此,对保险业来说,要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有所作为,关键在于能否抓住机遇,把潜在的市场空间转换为实际的发展舞台。这就需要从战略角度出发,从顶层设计着手,按照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规律,找准着力点和方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而做到积小步为大步。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有着鲜明的特征。从时间上看,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形态和布局上看,未来将更加重视小城镇建设;从动力上看,将更加注重产业支撑;从内涵上看,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通过改革推动城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在产品、服务乃至思维观念等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做到与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和规律紧密贴合,将是保险业要做的一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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