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医生伙同27人制造撞车意外诈骗保险被捕
【编者按】被捕23男8女,年龄介乎22岁至55岁,当中包括3名的士司机、3名私家车司机、8名的士乘客,13名私家车乘客及4名医生,全部仍被警方扣留调查。伤者从而向保险公司声称失去病假期间的收入,透过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索偿10多万(港元,下同)至90多万元。
据报道,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根据举报深入调查7个月后,前日采取代号“Moon hiker”行动,共拘捕31名男女,当中包括4名医生,他们涉嫌制造交通意外诈骗保险赔偿,警方有关行动仍在进行。
被捕23男8女,年龄介乎22岁至55岁,当中包括3名的士司机、3名私家车司机、8名的士乘客,13名私家车乘客及4名医生,全部仍被警方扣留调查。
消息称,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于去年6月接获相关机构举报,怀疑有人刻意制造交通意外后,向保险公司索偿。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经深入调查后,前日采取代号“Moon hiker”行动,在香港多处目标地点拘捕31名涉嫌串谋诈骗的男女。
警方调查显示,有人驾驶私家车刻意在马路上撞向前方的士,私家车及的士上所有乘客均报称受伤,再由指定医生作身体检查和治疗及签发病假纸,分别获得52日至94日病假。
伤者从而向保险公司声称失去病假期间的收入,透过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索偿10多万(港元,下同)至90多万元。
被捕男女,涉嫌于2009至2010年期间,就3宗有关的交通意外向2间保险公司索偿合共868万元,有关保险公司已作出300万元赔偿。
汽车的第三者保险是根据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车保险(第三者意外)条例》所规定,强制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车,一定要备有有效和符合条例规订的第三者伤亡责任保险。其保障范围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第三者财物损毁及有关的法律诉讼和其他费用。其中第三者伤亡的最高赔偿额为1亿元,第三者财物损毁赔偿限额为200万。
由于车主已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会为被保车主赔偿予第三者,但保险合约内通常会要求被保人承担一定的自负额,即所谓的“垫底费”,若“垫底费”超过赔偿额,才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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