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家庭投保 应先为家庭支柱购买保险
【编者按】2010年初,33岁的李先生迎来了他的第二个孩子。新生命的到来,给了他更多的责任感,从未买过保险的他,开始咨询保险专家跟保险有关的那些事,了解到了像他这样的家庭应该怎样买保险?
李先生是家里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家里还有100多万元的房贷。鉴于他的经济情况,保险专家建议他首先要为他自己购买足够的保障,包括寿险、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遗憾的是,李先生没有听从这个建议。
后来,李先生自行为两个儿子分别买了教育金,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普通医疗险和养老险。2011年6月,李先生检查出胃癌晚期,在医院切除了整个胃,花了几十万。同年8月不幸离世,留下100多万的房贷、月入仅2000元的妻子,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在关键时刻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这是个让人叹息的故事,李先生为家人买了保险,但是保险却没有真正为他的孩子们带来保障。那么,随着第二个宝宝的降临,这类家庭该如何调整家庭的保障计划呢?
第一步:先为家庭支柱投保
保险专家提醒家长们,所谓的“安全网”,并不是要先给孩子买什么保障,而是看家庭支柱是否有了足够的保障,可以为两个孩子遮风避雨。家庭经济支柱安排好后,再为孩子安排保险也不迟。上面李先生的案例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的重要性。
从实际操作来看,所谓充足的保障,即意外险的保额达到家庭年收入的10倍,寿险和重大疾病险的保额是年收入的5倍。假设丈夫的年收入是20万,太太的收入是5万。一个比较理想的家庭保障计划是:丈夫购买200万保额的意外险,50万保额的寿险和5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险;太太购买50万保额的意外险,25万保额的寿险和重大疾病险。这样,当有不幸的事情发生时,家庭的经济状况才得以很好地缓冲。
第二步:为孩子购买重疾险
如果家里的经济条件许可,可以在此基础上考虑为子女购买重大疾病险。
少儿的社保一般都包括了住院和门诊的报销。例如在上海,少儿有社保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孩子的住院费用是有100%保障的(指自负部分,自费部分放到社保、商业保险也是不能报的,还是需要自掏腰包),但是保额只有10万元。
如果发生重大疾病,治疗的费用一般都要超过这个数额,并且大病的主要费用一般不在社保和少儿住院基金的报销范围内,所以建议补充一定额度的重大疾病保险。
第三步:有条件可考虑教育金
当然,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可以再考虑教育金、成长婚嫁金等。保险专家认为,有些家庭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其实意义不大。子女的保障期限一般不宜超过30年(即最长保险期限到孩子30岁满期即可),30岁之后,待子女自己成立新家庭后,那时再让他们根据自己当时的实际收入、负债等情况购买属于他自己的各种保险,才是最为合理的。
此外,特别提醒家长们,给子女购买保险,不管是规避重大疾病风险,还是为了储备教育金,千万不要忘记购买具有保费豁免功能的附加险。
这种附加险通常有“重大疾病保费豁免”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两种,保费非常低廉,但却非常实用。一旦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投保人丧失了缴费能力,这种附加险可以确保给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总而言之,第二个孩子的到来,对父母而言,将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作为父母,需要认真地考虑一下,是否为孩子织好了一张“安全网”。而以上的三个步骤,或将为家庭准备好合理而充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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