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案例!人身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近年来,购买人身人越来越多,难免会出现不少问题,比如理赔问题。
人身保险案例
2002年2月23日,被保险人谢某在一酒店因意外情况导致颅脑严重损伤,24日被送往医院抢救,3月22日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此后,谢某母亲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
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调查,发现在被保险人住院病史中,现病史一栏记录有“患者约10小时前酒后摔伤头部”,供述人为徐某,并注明较可靠,另外在该院的出院小结中也再次记录“患者因酒后摔倒导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保险公司遂以被保险人属酒后摔倒所致事故,属保单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作拒赔处理,受益人对此不服,诉诸于法院。
注:以上案例来源于网络
购买保险后,不是什么都能赔付,毕竟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比如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保险公司不赔付的部分。如果在免责范围内,保险公司自然是不予赔付的。
人身保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恐怖袭击;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3)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投保人身保险注意什么
认清保险本质。保险产品的核心功能是风险保障。其他还有长期储蓄、财务规划和投资理财等功能。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要认清保险产品的本质,不能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客观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
投保人在年轻时期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可以通过购买保障型产品来转移突发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典型的保障型产品包括意外险、健康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险合同仔细看。在决定投保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了解将要购买的保险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也要明确自己的告知义务和签订合同的具体流程,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保险代理人咨询或拨打公司的咨询服务电话咨询确认,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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